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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栋梁工程扶贫助学工作意见.docx

上传人:g****t 文档编号:2037505 上传时间:2023-04-24 格式:DOCX 页数:3 大小:14.58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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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2023年栋梁工程扶贫助学工作意见为关心品学兼优、家境贫困的同学顺当入高校深造,依据县委办(2023)76号文件和县扶贫基金会的要求,现就镇开展2023年“栋梁工程扶贫助学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活动目的发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乐善好施的优良传统,提倡高尚的慈善取向,向寒门学子伸出救济之手,会聚社会资源,培育祖国栋梁人才。二、资助条件(一)同学条件2023年入学的本科、专科高校新生和在校贫困高校生以及特殊贫困的中同学。(二)家庭条件1、孤儿;2、低保户;3、扶贫部门建档立卡贫困户;4、贫困残疾人(户);5、下岗职工困难户;6、单亲家庭困难户;7、其他缘由困难户。(三)其它在教育体育局申办了

2、生源地助学信用贷款的贫困生优先赐予资助。三、资助标准在毕业学校申请市、县资助的高校新生,由市、县确定资助标准。申请镇扶贫资金资助的高校新生,资助标准不低于3000元。四、申报要求(一)申报程序1、市、县级资助的高校新生,由同学向原就读高中学校申请,学校初审,县扶贫基金集中,镇扶贫协会调查,镇政府审查,县栋梁办审定,并在县通讯、县电视台等媒体上公示。2、镇级资助对象由贫困同学向镇扶贫协会申请,再由镇扶贫协会与同村扶贫互助会调查核实,政府审定,协会公示,送县栋梁办备案。3、在县外就读的高中毕业生,向就读学校申请,学校初审后由本人将初审资料带回户籍所在地按规定办理。(二)时间要求1、市、县资助对象的

3、申请资料于8月3日前由学校统一收集,8月4日交县栋梁办,8月5日返镇政府审查,8月8日前交县栋梁办审定。2、镇级资助对象申报材料于8月8日前交镇栋梁办,8月15日前调查核实完毕并预以公示,8月20日前政府审定,8月25日与受助同学落实资助资金,8月31日前资料归档,并上报相关材料。五、资金筹集(一)筹集形式。本次活动所需资金主要通过捐赠的途径解决,筹集范围为镇内党政干部、事业单位(含学校、医疗卫生单位)职工、驻镇单位、驻镇企业以及社会爱心人士。(二)捐赠标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原那么上捐赠100元,其中享受副科和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待遇的人员原那么上捐赠200元,机关、事业单位捐“一日办公费;企业捐“一日利润,鼓舞与贫困同学结对帮扶,提倡社会各界爱心人士捐赠。(三)资金筹集。机关干部捐赠由镇财政所负责收集;学校及学校干部教职工捐赠由镇教管中心负责收集并交财政所管理;医疗卫生单位及干部职工捐赠由镇食品药品监督所负责收集并交财政所管理;企业及企业干部职工的捐赠由镇经发办和镇扶贫协会负责收集并交财政所管理;社会爱心人士捐赠由扶贫协会负责收集并交财政所管理。(四)捐赠时间。机关、单位、部门应于7月20日前完成捐赠收集工作。六、资金管理镇栋梁工程资金全部交镇财政专户,专款用于本级资助对象,并将捐赠资金和受助同学以简报形式通报捐赠单位、企业、机关、学校。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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