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农民合作组织下的农村道德生态建构 【】农民合作组织为新农村道德建设提供了得力抓手,其对民生问题的改善、对民权问题的关注、对共同体精神的促进、对契约型道德的开展、对新型职业化农民的培养等,为建构农村道德提供了理论指引和实践支持,改善了农村的精神面貌。 【关键词】农民合作组织;视野;道德生态;建构 随着农村生产力的开展,农民内部开始出现分化,异质性程度提高。在此根底上,农民的价值观也开始分化,传统道德日渐式微,乡规民约逐渐失范,道德情感慢慢淡薄。中央早在2023年的十一五规划纲要建议里就强调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要按照生产开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
2、理民主的要求,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2023年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在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假设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坚持农村根本经营制度,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的各项权利,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增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效劳功能。要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契机,大力开展农民合作组织,使之成为推动农村道德生态重构的巨大力量,推动农村道德生态重构,提高农村道德风气。体恤民情的道德意识,关心农民的道德情怀以及关注现实的道德实践,使得研究农民合作组织成为理论工作者当下的一种理论敏感和行动自觉。 一、农民合作组织对组织成员的天然联系为新农村道德建设提供了得力抓手 为了防范农
3、业生产经营的风险,农民在自觉自愿的根底上、按照专业化的原那么成立各种各样的农民合作组织,自我经营,自我管理。农民合作组织既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理论成果,也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践维度,是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丰富和开展。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农民合作组织为抓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建设美丽乡村,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国梦的必然要求。农民合作组织在便于政府实施有方案的扶持政策的同时,也在政府与农民之间架起了一座沟通的桥梁。农民合作组织对农民而言本身就具有天然的信任根底,这是农民合作组织的感召力之所在。这使得但凡被农民合作组织所认可的,也必然为组织内成员所认可。政府只需直接跟农民合作组
4、织打交道。这在便于信息上传下达的同时,也提高了政府的行政效率。实践说明,农民合作组织开展得好的地方,那个地区的农村道德面貌就非常好。在国家维稳压力增大的情况下,加强农民合作组织建设并进行引导,有利于防范农村群体性事件,从而降低农村维稳的本钱。把农民合作组织之软法和国家法律法规之硬法结合起来,再辅以乡规民约、公序良俗等,就能较好地标准农民的生产和生活秩序。农村秩序的有效维持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了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也为新农村道德建设提供了得天独厚的外部环境。 二、农民合作组织对民生问题的改善为新农村道德建设夯实了经济根底 传统农业技术含量低,农民仅仅依靠心口相传的经验就能胜任农业,使用简单的
5、如镰刀和锄头之类的劳作工具,靠天吃饭,靠力务农,而不必经过专业的系统性学习和培训;传统农业采用以家庭为单位的分散性的生产经营方式,仅仅在家庭内部依据年龄、性别和体力等进行分工协作,社会化程度低;农民处于信息闭塞的状态,对外部市场信息缺乏灵敏的应对机制,丰产不增收的情况时有发生。概而言之,传统农业抵抗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弱,易导致因险致贫、因险返贫。农民合作组织是农民为了有效地应对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在共同利益的根底上自愿形成、自发经营、平等管理的契约性共同体,表达了农业专业化分工的要求。因而,农民合作组织具有自愿协作性、利益相关性和风险分担性等特点。农民合作组织因对土地的大规模耕作,更适合
6、使用先进的农业生产工具。“我们所需要的,是每日不断增长的生产,而当一小撮人按照他们的任性要求和私人利益来调节生产,或者无知地消耗地力的时候,生产的需要是不能得到满足的。一切现代方法,如灌溉、排水、蒸汽梨、化学产品等等,都应当广泛地用于农业。但是,我们所具有的科学知识,我们所拥有的进行耕作的技术手段,如机器等,只有在大规模耕种土地时才能有效地加以利用。1(p452)各种各样的农民合作组织在成员间进行组织资源的合理分配,在实现组织内成员生产互帮、技术扶持、能力互补的同时,也加强了与市场的联系,及时了解市场动态,力图实现生产与经营的无缝对接,到达增产创收的目的。“中国新型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功能表达在
7、两个方面:既要代表全体社员的利益对外开拓市场,实现组织的经济利益和组织目标;还要为全体社员提供产供销全方位的效劳,切实解决社员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面临的困难。2农民合作组织以对民生问题的高度关注、始终做农民利益的忠实代表而赢得了农民实实在在的信赖,夯实了群众根底。这是农民合作组织的生命力之所有。一旦农民合作组织背离了农民利益,就会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 三、农民合作组织对民权问题的关注为新农村道德建设引入了新内容 农民合作组织的成立源于生产经营的便利,着重于改善农民的民生问题。农民合作组织本身的开展壮大却扩大了功能,促进了农民关注点的转换,即把农民的关注点逐步引向民权问题。“经过21世纪近20
8、23年的努力,我们已经初步建立起一个以教育为民生之基,以就业为民生之本,以收入分配为民生之源,以社会保障为民生之依的新民生框架。绝大多数的农民已经解决了衣食住行等根本民生问题,生活正在从温饱型向小康型过渡。在民权时代,人们关注的侧重点已经从温饱和民生问题转向公民权利平等和农民权益保障。3长久以来,分散性的生产经营方式使得农民对村庄公共事务漠不关心,“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农民合作组织的兴起那么有效地改变了这一局面。农民合作组织放大了农民的利益范围,使得村庄公共事务与农民利益之间具有直接的关联性。农民对诸如铺路架桥之类村庄公共事务的关注,其目的就是要从以前的被动受益转变到主动受益,从而在私德之外衍
9、生出公德,直接改变了农民的思维范式、话语系统和实践逻辑。因此,农民合作组织成为农民私德与公德协同开展的重要媒介。同时,农民合作组织是训练农民进行民主管理的天然试验场所,既增强了农民民主管理的意识,也提高了农民民主管理的能力。特别是大量新型职业化农民的涌现,更是具备了参与村庄治理的主体资质。这就使得农民迫切希望借助于农民合作组织这一平台参与村庄治理这一美好愿望变成了具体实践。农民合作组织通过改变单个农民个体人微言轻的不利局面,以组织化的形式参与到农村公共政策的博弈中,并对农村公权力进行监督,改变了以往农村基层政权大包大揽的办事风格。多元化治理主体的形成增加了农村公共产品的有效供应,提高了村庄公共
10、事务治理的绩效,更激发了广阔农民的公益心。农民合作组织对民生问题和民权问题的关注,直接促进了农民话语体系的转换。马克思曾经揭示过法国小农的社会心理,“他们不能代表自己,一定要别人来代表他们。他们的代表一定要同时是他们的主宰,是高高站在他们上面的权威,是不受限制的政府权力,这种权力保护他们不受其他阶级侵扰,并从上面赐给他们雨水和阳光。以往农民都是处于被代表、被言说的地位,而现在农民那么想把话语权牢牢地把握在自己手中,尤其是在乡村公共事务的治理中真正发挥主人翁的作用,即要求当家作主,把控乡村治理的自主权。农民话语体系的转换表征了农民存在状态从自在阶段向自为阶段的开展,在这一开展过程中,农民的自我意
11、识凸显,主体性增强。 四、农民合作组织朝伦理型共同体方向的开展为新农村道德建设提供了动力 “小农人数众多,他们的生活条件相同,但是彼此之间并没有发生多种多样的关系。他们的生产方式不是使他们互相交往,而是使他们互相隔离。农民合作组织不但是农民走向合作共同体的开始,而且其自身的功能拓展也明确了共同体演进的方向。“这样的共同体既不同于日益消失的家园共同体,也不同于陷入自我分裂的族阈共同体,而是一种正在出现并走向完善的合作共同体。其主要特征有个性化、碎片化、去中心化。5剖析农民合作组织的内在逻辑架构,不难发现,农民合作组织作为农民的契约性组织,在不同的开展阶段,其侧重点也在不停地进行转换着,可以区分为
12、民生型共同体、民权型共同体、伦理型共同体。共同体的这三种特征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共同提升,呈现出历时性存在、递进式开展的样态,构成一个完整的有机整体。“在合作共同体中,公共领域、私人领域和日常生活领域既高度碎片化又有机地联系在一起,使合作行为产生的动力除了理性、利益之外,还有伦理、责任等。6如果说农民合作组织在民生型和民权型阶段伦理特征尚不明显的话,那么到了伦理型阶段,这种特征就彰显无遗。农民合作组织从民生型、民权型向伦理型特征深层转换的过程,也是农村道德生态重构的过程。农民合作组织伦理型特征的凸显提高了农民的精神追求。在伦理型共同体根底上产生的价值理念不再是空中楼阁,而是有了坚实的经济和政治
13、根底。与此同时,农民参与农民合作组织的目的,从最初提高生产经营的能力以防范来自自然和市场的双重风险,转变到参与农村公共事务的政策博弈以提高话语权,再转变到参与精神文化层面的生产与重构以进行伦理型共同体的精神反哺。 五、农民合作组织对契约型道德的开展为新农村道德建设提供了支撑 在国家新一轮城市化建设大潮中,广阔农村受到城市化浪潮的冲击,传统人际关系趋于瓦解,处在从熟人关系向陌生人关系的转变中,基于熟人关系生长的农村传统道德生态也处在重构当中,即从习俗型道德向契约型道德转变。农民合作组织作为一种共同体,其兴起顺应了农村社会的转变。农民合作组织不失时机地对传统的乡规民约等进行现代转换,重塑农村人际关
14、系,重构农村道德生态。传统农村的人际关系是熟人关系。在熟人社会,适用的是建立在血缘、宗族根底上的道德,是约定俗成的习俗型道德。原有的建立在乡规民约根底上的信任机制受市场经济的渗透和农村人口流动性的增强等因素的影响而遭到破坏。现代农村的人际关系无论从人员的流动性还是从交往的频率等指标来看,都趋于陌生人关系。在陌生人社会,适用的是建立在平等协商根底上的契约型道德。而具有现代化色彩的农民合作组织的制度标准那么重建了农民之间的信任机制,顺应了陌生人社会对契约型道德的要求,并以此来重构农民的信任机制。农民合作组织把心态各异、利益分散的农民整合起来,把农民的个体性存在改变成组织性存在,推动农民之间的交往合
15、作向纵深方向开展。与此同时,实现从个人德性信任到对组织契约信任的转变,进行信任机制的重大转换。道德的根底是信任,而农民之间信任机制的转换、信任力度的增强,极大地增强了农村的凝聚力,促进了农村道德的开展。治理的有效性是建立在一定的信任根底之上的。从习俗型信任向契约型信任的转变有利于建构村庄治理的新信任机制,增加乡村治理的社会资本,降低村庄治理的难度和本钱。 六、农民合作组织对新型职业化农民的培养 为新农村道德建设提供了带头人要适应农业现代化开展的需要,增加农业生产经营方式中的科技含量,就需要推进农民以先职业化带动后职业化,提升农民整体的科技文化素质。农民合作组织是新型职业化农民的现实载体和可靠保
16、障,催生出的大量新型职业化农民构成了未来乡村精英的主体,在为广阔农民作出了行为示范,也帮助转换农民的视域,转而重点关注农村的民生和民权问题。农民合作组织既为留守农民的成长提供了保障,让他们能够拥有人生出彩的时机,也解决了因农民工外出务工而带来的土地抛荒问题。农村长久以来积弱积贫,致使大量农民工外流,带来了农村建设主体的缺位。新型职业化农民既具有现代化的农业生产经营本领,带着广阔农民齐步迈向小康社会,又具有现代民主管理意识,帮助改造农民的小农意识和旧俗陋习,从而成为新农村道德建设的带头人。他们作为农村的后起之秀,在平等协商的根底上积极参与制定农民合作组织的规章制度,作为对处于松弛状态的村规民约的替代与补偿。他们是农村公共事务的热心人,满腔热情地参与到村庄治理中,促进村庄社会的良性循环和协调开展。农民合作组织是农民从被代表向自我代表转变、并朝向自由状态开展的重要阶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