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红十字会工作意见 一、理顺本区各镇、街道、市级工业园区红十字会管理体制,标准红十字会工作运行机制。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级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工业园区)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市红十字会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红十字会的组织建设,理顺红十字会管理体制。根据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各镇、街道、工业园区要按时做好红十字会的换届或新建工作。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分管领导担任红十字会会长,选派一名专(兼)职干部担任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主持红十字会的日常工作。镇、街道、工业园区红十字会可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红十字会的工作经费要纳入其财政预算,拨款额
2、不低于每人(管辖范围内的常住人口)每年1元的标准,设立红十字会银行帐户,专款专用。 二、积极推进基层红十字会组织建设,夯实红十字会工作根底。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要把支持红十字事业开展的工作摆上议事日程,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开展规划。要加强社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实施人道救助、提供便民效劳的社区红十字效劳站(原为红十字卫生站)。每个社区红十字效劳站工作室使用面积不小于2023平方米,可与社区卫生效劳站合而为一,纳入当地市政配套工程及文明小区规划建设内容。社区红十字效劳站的工作范围可以是一个居委会或村委会,也可以是几个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行政区域。社区红十字效劳站的工程建设资金和新建设
3、施、设备添置费,可通过镇、街道和工业园区财政投入、区财政补贴和上级红十字会资助及社会捐助等渠道加以解决。社区红十字效劳站的日常经费,由各镇、街道和工业园区财政承担。 三、进一步做好红十字会的宣传工作,广泛开展红十字活动。 围绕本区的中心工作,把学习和宣传红十字会法规与法制宣传教育结合起来,把弘扬红十字精神与公民道德教育结合起来,把促进红十字事业的开展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利用电视、播送、网站、报纸、画廊、版面等多种宣传途径和形式,向广阔群众宣传红十字精神、组织作用、参与要求、活动方式等知识,提高社会对红十字工作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增强社会各界对红十字会工作的认识、理解、支持,为进
4、一步开展红十字会事业打好更加广泛的群众根底。 要把效劳社区作为红十字会工作的重点,积极推进红十字标准社区的创立工作。社区红十字效劳站要在效劳社区群众的工作中充分发挥应有的作用,积极开展募捐救助、卫生初级救护培训、健康教育、红十字志愿者效劳等活动。各企业、学校、医院要发挥各自的优势,支持和参与红十字工作,配合各级红十字组织,大力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互帮互助的良好社会气氛,为构建和谐社区作出应有的奉献。 四、切实加强对红十字事业的扶持,帮助红十字会提高赈灾救助能力。 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加大对红十字事业的扶持力度,充分发挥红十字会的独特优势,支持红十字会开展对内对外的合作与交流。要切实帮助
5、解决红十字事业开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支持和鼓励各级红十字会进一步做好备灾救灾、人道主义救助和社会公益效劳工作。对红十字会的救灾救助物资,按照法律法规和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优先运输、优先放行。对红十字会兴办与其宗旨相符的社会福利事业和社区红十字效劳工程,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政策优惠和扶持。 要帮助各级红十字会建立健全筹资机制,不断增强备灾、救助能力。支持红十字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的有关规定募集资金,支持红十字会拓宽民间捐资、社会募捐和国际捐赠等各种筹资渠道。同时,各级政府要做好对红十字会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和检查工作。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在地区灾害救助体系建设中要重视红十字会的作用,支持红十字会加强备灾救灾根底设施和救灾救助网络建设,帮助红十字会完善应急反响机制,使之成为协助政府做好救灾救助工作的得力助手,从而把红十字会建成密切联系群众积极效劳社会、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国际性社会救助团体 第4页 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