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政办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意见 各街道农业效劳中心: 为切实做好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最大限度地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效应,推进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开展,根据市农机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和有关会议精神,现就我区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开展观。围绕“落实政策惠民生、完善体系抓效劳、强化监管促开展、农机作业上水平的总体目标,加快转变农机化开展方式,突出先进适用、平安可靠、节能环保、效劳到位的机具推广应用;完善补贴管理方法,标准操作程序,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尊重农民购置农机自主权,进一步调动农民购
2、置和使用农机具的积极性,推动农机化科学开展,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推动现代农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二、补贴机具、补贴重点及补贴标准 (一)补贴机具。补贴机具品目范围为。耕整地机械、种植施肥机械、田间管理机械、收获机械、收获后处理机械、农产品初加工机械、排灌机械、畜牧水产养殖机械、动力机械、农田根本建设机械、设施农业设备和其他机械等12大类43个小类160个品目的机具。对在补贴机具品目范围内的,所有已列入国家支持推广目录和省级支持推广目录且承诺在市销售的产品,全部纳入补贴目录。(详见市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 (二)补贴重点。玉米联合收获机、小麦免耕播种机、深松机、
3、花生收获机。 (三)补贴标准。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定额补贴额按不超过市市场平均价格的30%测算,单机补贴额不超过5万元。 2023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高性能青饲料收获机、大型免耕播种机、挤奶机械、大型联合收割机、烘干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12万元;200马力以上拖拉机单机补贴额不超过20万元。 购置重点推广的玉米联合收获机、小麦免耕播种机、深松机和花生联合收获机的实行市级资金定额累加补贴,并可按方案购置与之配套的轮式拖拉机。定额累加补贴额按不超过市市场平均价格的2023%测算,实行累加补贴的机具补贴总额为定额补贴额和定额累加补贴额之和具体
4、补贴额见市年度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目录所列。 三、补贴对象和经销商确实定 (一)补贴对象。区范围内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直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申请补贴人数超过方案指标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那么,采取公开摇号等农民易于接受的方式确定补贴对象。对于已经报废老旧农机并取得拆解回收证明的农民和农机专业合作社,可优先补贴。 (二)经销商确实定。补贴机具经销商必须经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取得经销农机产品的营业执照,具备一定的人员、场地和技术效劳能力等条件。经销商名单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提出,报市农机局统一公布,供农民自主选择。具体按关于进一步标准农机购置补贴产品经销管理的意见执
5、行。各级农机主管部门和生产企业要加强对补贴机具经销商的监督管理。补贴对象可以在市范围内自主选机购机,允许跨市(区)选择经销商购机。 (三)开展操作方式创新。为进一步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推进工作创新,堵塞各种可能的漏洞,简化程序,提高效率,提倡农机生产企业采取直销的方式直接配送农机产品,减少购机环节,实现供需对接。 四、工作程序 (一)区农业局印发关于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作的意见,组织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工作。 (二)区农业局、各街道向社会宣传市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产品目录。 (三)区农业局、各街道农机部门组织购机者申请购机报名,并将名单张榜公示,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那么确定补贴对象。 (四)区农
6、业局通过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系统为确定的补贴对象完成必要的信息录入,打印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一式四份,区农业局、区财政局各一份,补贴对象两份(购机时提交经销商一份)。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经区农业局和区财政局联合确认并经市农机局审核后生效,由区农业局交申请购机者。对补贴额202300元以下(含202300元)的补贴机具采取购机与公示同时进行。 (五)购机者持有效身份证件和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自主选择经销商或生产企业购置机具。属牌证管理的应及时申办牌证。 (六)区农业局对本辖区购机情况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汇总报市农机局。经核实无误的,及时在农机购置补贴管理软件系统中进行确认。
7、(七)供货结束后,由总经销商或生产企业凭农机购置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和销售发票存根,向市农机局提出结算申请,由市财政局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方式支付补贴资金。最后一批次结算申请应于11月15日前提出,以全面结算补贴资金,逾期申请的当年不予结算。 (八)区农业局和区财政局进行专项检查,形成自查报告和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情况总结并于11月20日前报市农机局、市财政局。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各街道应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齐心协力,精心组织,要建立和落实工作责任制,明确责任任务,认真做好调查摸底、发动部署、政策宣传、补贴对象公示、购机情况核实、档案登记汇总及工程监管等工
8、作,确保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顺利实施。 为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顺利实施,按有关要求财政部门应安排必要的管理工作经费,对开展政策宣传、公示、建立信息档案等方面的支出给予保证。严禁挤占挪用财政补贴资金用于工作经费。 (二)标准操作,严格管理。要严格执行市农机局、市财政局印发的市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工程实施方案和本意见的有关规定,标准操作,严格管理。要严格执行补贴产品经销商由生产企业自主推荐和农民自主选择经销商及补贴产品的制度。严禁采取不合理政策保护本地区落后生产能力,严禁强行向购机农民推荐产品,严禁借扩大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之机乱涨价。同一产品销售给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不得高于销售给不享受补贴的农民的价格。
9、要严格执行补贴对象公示制度。要加强对农民购机情况的检查核实,包括是否购机、购置机具是否为通知书规定的机具等。 (三)严肃纪律,加强监管。要把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八个不得的要求落到实处。严格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纪律要求加强政策执行情况监督检查的通知、财政部关于切实加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市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监督检查方案要求,积极履行职责,落实工作责任,确实加强监管。对倒卖补贴指标、套取补贴资金、乱收费、搭车收费等违规行为,要严厉查处,决不姑息。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经销商,将永久取消经营补贴农机产品的资格。对参与违法违规操作的生产企业要及时取消补贴资格。 (四)加强宣传,搞好效劳。各街道要加强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的宣传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农民的宣传引导,采取发放致农民的一封信等形式,让农民了解农业机械购置补贴政策内容、程序和要求。要搞好咨询效劳,认真答疑解惑。要加强补贴机具的质量监督,了解补贴机具的质量状况和农民的反映,对存在质量问题、农民投诉多的机具及其生产企业,应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保护农民的权益。 第6页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