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共环境改善指导方案 公共环境改善工程是市委、市政府2023年确定的重点工程,为搞好工程实施,全面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有关法律和政策规定,制定本方案。 一、工程目标 (一)大气环境治理目标。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能见度大幅提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明显增加。消除工业区域异味污染,工业企业常规污染物、特征污染物厂界浓度降低20%以上,群众环境污染信访数量下降80%以上。 (二)水环境治理目标。省控河流水质稳定到达化学需氧量40mg燉l、氨氮2mg燉l以下,市控河流水质到达化学需氧量60mg燉l、氨氮6mg燉l以下。 二、工程内容 (一)大气污染防治。以异味污染治理
2、、大气主要污染物减排为主线,按照重点区域与重点行业整治同步推进的原那么,将县大王镇和稻庄镇、区史口镇、中心城等作为重点整治区域,将石油炼制、橡胶轮胎等行业的31家企业作为重点整治对象,通过完善治污工程、强化管理等手段,全面落实工业废气治理、扬尘污染防治、锅炉烟气脱硫、脱硝等污染防治措施,切实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二)流域污染治理。按照“治、用、保的流域污染治理思路,落实“一河一策的治污原那么,以省控河流为重点,兼顾市控河流,通过采取建设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城镇污水处理厂、重点废水污染源提标等措施,在恢复鱼类生长的根底上,彻底消除处于达标边缘的河流断面,全面到达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三、工
3、程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县大王镇、稻庄镇区域污染治理工程。 1.工业废气污染治理。 (1)橡胶轮胎行业治理。按照市橡胶轮胎生产行业废气处理参考技术要求实施废气治理工程。6月30日前完成盛泰集团、兴源轮胎集团、华盛橡胶等3家企业工艺废气污染整治。11月30日前完成恒宇橡胶、永泰化工集团、金宇轮胎、恒丰橡塑、市方兴橡胶、三泰橡胶有限责任公司、奥戈瑞轮胎等7家企业工艺废气污染整治。 (责任单位:县政府) (2)石油炼制、化工行业治理。按照石油炼制企业废气治理技术要求、化工医药企业环境管理标准的要求,完成华星石油化工集团、市胜星化工废气污染治理任务,建设催化裂化装置再生烟气脱硫工程。(责任单位:县政府
4、完成时限:12月20日前) (3)工业扬尘污染治理。按照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方法的要求,完成市华邦新型建材、恒丰橡塑、永泰化工集团、市西水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兴源新型建材等5家企业工业扬尘污染治理任务。(责任单位:县政府完成时限:12月20日前) (4)热电行业治理。按照上级环保部门的要求,完成热电企业的废气治理任务。3月31日前完成华泰热力、金岭化工股份热电厂、华星石油化工集团热电厂、永泰化工集团热电厂、恒丰橡塑热电厂、市西水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等6家企业脱硫分布式控制(dcs)系统建设任务。6月30日前完成金岭化工股份热电厂石灰石石膏法脱硫改造工程。9月30日前完成华星石油化工集团循环流化床锅炉石
5、灰石石膏法脱硫改造工程。12月20日前区域内所有热电厂完成烟道旁路封堵撤除任务。12月20日前永泰化工集团热电厂、市西水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华泰热力各完成1台锅炉炉外脱硝设施建设,金岭化工股份热电厂完成2台锅炉炉外脱硝设施建设,华星石油化工集团热电厂新建锅炉同步建设炉外脱硝设施。(责任单位:县政府) (5)污染治理网格化管理建设。对县大王镇、稻庄镇辖区内的所有中小企业开展拉网式环保检查,对未批先建、未进行环保验收投入生产、已验收但环保治理设施落后易产生异味污染的企业进行整治,对“土小污染企业彻底去除,对治理无望的企业进行转产或关闭,对能够治理的限期增上环保设施。对该区域工业区空气环境实施网格化人
6、、机监控,聘请民间环保监督员,建设环境监控点。金融部门要将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纳入信用系统,推行“绿色信贷。环保部门每周通报一次工业异味及环境质量情况,为决策和管理提供依据。(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监察局、市人行,县政府完成时限:3月31日前) 2.工业废水污染治理。完成大王镇污水处理厂、华泰纸业股份、华星石油化工集团、茂源染整股份污水排放提标改造工程。对县福利树脂厂实施搬迁。(责任单位:县政府完成时限:12月20日前) (二)区史口镇区域污染治理工程。 1.工业废气污染治理。 (1)石油炼制、化工行业治理。按照石油炼制企业废气治理技术要求,对海科化工集团、万通石油化工集团、神驰化工、中国石化胜利
7、油田分公司石油化工总厂等4家石油炼制企业增上废气污染治理工程,建设催化裂化装置再生烟气脱硫工程。按照石油炼制企业废气治理技术要求、化工医药企业环境管理标准,对宝莫生物化工股份等12家企业工艺废气污染进行整治。(责任单位:区政府,胜利石油管理局完成时限:12月20日前) (2)污染治理网格化管理建设。参照对县大王镇、稻庄镇区域污染治理工程的管理要求实施。(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监察局、市人行,区政府完成时限:3月31日前) 2.工业废水污染治理。完成海科化工集团、万通石油化工集团、神驰化工、中国石化胜利油田分公司石油化工总厂废水排放提标改造工程。同时,对炼油废水实施针对性的治理措施,坚决消除废水
8、造成的异味污染问题。 (责任单位:区政府,胜利石油管理局完成时限:12月20日前) (三)中心城空气环境改善工程。 1.石油炼制、化工行业治理。按照石油炼制企业废气治理技术要求、化工医药企业环境管理标准要求,经济技术开发区、胜利经济开发区、垦利经济开发区、胜坨工业园等重点区域的产生异味污染的工业企业增上废气治理工程。石大科技集团、垦利石化有限责任公司、石大胜华化工股份垦利分公司、万德福实业集团、新发制药完成废气整治任务。(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XX县区政府完成时限:12月20日前) 2.工业扬尘污染治理。按照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方法的要求,开展工业堆场、煤场、混凝土拌合场扬尘污染整治,
9、完成经济技术开发区辖区内山水水泥等6家企业、区辖区内宏坤混凝土等39家企业扬尘污染整治工作。(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完成时限:6月30日前) 3.热电及锅炉烟气污染治理。加大燃煤小锅炉取缔力度,全面取缔城市建成区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2023吨燉小时以下的民用燃煤锅炉,取缔露天烧烤、洗浴用小煤炉、沿街饭店燃煤小锅炉等;6吨燉小时以下的工业燃煤锅炉淘汰或改用清洁能源。12月20日前,胜利发电厂2台机组完成脱硝工程建设。按照省固定源大气颗粒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燉1996-2023)标准,11月30日前所有锅炉、工业窑炉等固定源完成颗粒物提标改造工程。(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城市管理局、开发
10、区管委会,区政府,胜利石油管理局) 4.异味污染整治。尽快协调解决境外异味污染。对油田套管气开展回收治理工作;依法取缔“土小污染企业,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政府取缔制度,切实做到对查处“土小企业“断水断电,撤除设备,撤消执照,去除原料的取缔标准,杜绝死灰复燃;对办公区、居民区附近废气排放较大的加油(气)站、饭店、汽修厂等单位进行整治,增上废气污染治理设施。(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XX县区政府,胜利石油管理局完成时限:6月30日前) 5.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制定并发布市机动车排气环保检测收费标准;实行机动车尾气第三方检测制度,实施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对未取得
11、环保标志的机动车,不予核发机动车平安技术检验合格标志,不予办理营运机动车定期审验合格手续;加大路查力度,对没有取得环保标志的机动车,禁止上路行驶;严格执行国家机动车辆报废制度,继续开展老旧汽车报废更新工作,禁止报废车辆重新上路;依法加强对机动车环保检验机构的监督管理,加强机动车监管能力建设,建立机动车环保管理信息系统。(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物价局完成时限:3月31日前) 6.扬尘污染整治。 (1)组织开展扬尘污染整治专项活动,全面落实省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方法,有效控制扬尘造成的中心城环境空气污染问题。(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
12、运输局、市公安局、市环保局、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 (2)加强建筑扬尘污染治理,全面落实市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技术标准,对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线路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装饰工程采取洒水、围挡、遮盖等控制措施。(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局、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 (3)对中心城裸露地面进行硬化、绿化,及时修复破损路面,XX县区道路保洁实施湿式机械化清扫作业,中心城主干道落实定时洒水降尘作业措施,对下水道清疏污泥实行日产日清。(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 (4)严格控制城市道路车辆撒漏和带泥上路,开展不间断监督检查,及时发现查处违规运输车辆,实施运输垃圾、土方、
13、沙石进入中心城的施工车辆申领进区通行证制度,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通行,杜绝违规拉运行为,严格落实车辆运输覆盖措施,控制遗洒、飘落污染。严控道路运输车辆进入中心城撒漏污染,严把进入中心城的省道、县道和城市道路关口,禁止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的运输车辆及超载车辆进入中心城。(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 (5)对XX县区9个大气环境质量自动监测点位周边1公里范围内实施区域环境综合治理。(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XX县区政府) (6)对中心城内工业堆场、混凝土拌合站实施限期整治,对
14、不符合选址要求的限期搬迁,对达不到环境保护要求的限期治理,严格控制工业粉尘污染。(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开发区管委会,区政府) (四)实施省控河流水质达标工程。 1.小清河污染治理。(责任单位。县政府) 建设康达环保水务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工程,处理能力到达7.5万吨燉日,出水水质到达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a标准。(完成时限:2023月31日前) 建设规模2万吨燉日的李鹊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到达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a标准。(完成时限:12月20日前) 建设规模5000吨燉日街道北部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到达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a标准。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实现河辛路以东、预备河以
15、南工业园区工业、生活废水全收集。(完成时限:12月20日前) 建设丁庄镇生活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镇区生活污水,处理规模202300吨燉日,同时完善区域污水管网。(完成时限:12月20日前) 在预备河与小清河之间的桃花沟和反修沟处建设预备河人工湿地水质净化工程,进一步处理预备河污水,确保出水到达地表水 v类水质标准。(完成时限。12月20日前) 实施河道整治工程,清理河滩种植,对河道内及两侧垃圾杂物进行清理,保持河道环境整洁。(完成时限:3月31日前) 2.织女河污染治理。(责任单位。县政府) 建设完成大王镇李桥工业园区污水处理厂,确保出水水质稳定到达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a标准。(完成时限:12月20日前) 建设完成织女河-淄河人工湿地净化工程,实施导水工程和水生植物种植,出水到达地表水v类水质标准。(完成时限:6月30日前) 实施河道整治工程,对河道内及两侧垃圾杂物进行清理,保持河道环境整洁。(完成时限:12月20日前) 3.阳河污染治理。(责任单位。县政府) 建设大王镇污水处理厂提标工程,出水水质到达城镇污水处理厂一级a标准。(完成时限:12月20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