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生委督查指导工作意见 为及时掌握全县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实情,帮助基层查摆缺乏,解决问题,指导镇村抓好人口计生工作,促进人口计生“村为主机制落到实处,经县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人口计生督查指导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人员组成 县人口计生委成立五个督查指导工作组,每组有一名人口计生委副科级干部担任组长,抽调成员7-9人,每组负责督查指导3-4个乡镇,实行督查指导与业务包联相挂钩。 二、督查内容 (一)孕检工作 1、重点对象参检情况; 2、早孕检出情况。 (二)出生节育 1、出生错漏报情况; 2、长效节育措施落实情况。 (三)流动人口 1、建档情况; 2、平台信息交流情况。
2、(四)群众满意度 1、利益导向政策落实情况; 2、优质效劳情况; 3、依法行政情况。 (五)村室建设 1、村室资料标准情况; 2、三室两栏一校落实情况。 (六)工作机制落实 1、队伍建设及镇村干部包保责任制落实情况; 2、村干部对重要个案信息掌握情况。 (七)宣传教育、乡所功能发挥、社会抚养费征管等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每个督查指导组每周督查指导不少于2-3天,确保在九月底之前实现“村村通。为保证工作质量,建立督查奖励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查实的重要个案按以下规定奖励给调查小组:查实1例新婚漏档奖励50元;查实1例虚报孕情、漏报怀孕、错报早孕检出分别奖励20230元;查实1例出生、节育统计误差
3、或假早孕发现,分别奖励200元。因督查人员不负责任,镇村上报的虚假个案在县级督查中未能发现,被群众举报查实或在省、市、县检查中认定为误差的,经核实属于已查实不报等人为因素造成的,出现1例给于县人口计生委督查人员罚款200元,通报批评;出现2例及以上者,给予县人口计生委督查人员停薪待岗或党政纪处分。 (二)县人口计生委每次督查指导,要以书面形式把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响给乡镇。反响时乡镇党委、政府应召集乡镇包片、包村干部、计生业务包村人员、被督查村两委干部等相关责任人在场听取反响意见,以便及时落实整改措施。 (三)第一次督查情况只作为业务指导反响给乡镇,不在全县会议上通报,不作为任何考评依据,由乡镇党委、政府负责在十天之内落实整改。针对第一次督查反响的问题,县人口计生委组织人员进行第二次跟踪回访,发现乡镇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到位,县人口计生工作领导小组通报批评,县委、县政府领导约谈乡镇主要负责人,并严格按照县人口和方案生育工作过失责任追究规定(蒙人口组20235号)给予乡镇分管负责人、包片班子成员、计生办主任、乡镇包村干部、计生业务包村人员、村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计生专干等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