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企业平安生产责任制标准运行部专责工程师平安职责 1、对本部门本专业平安技术工作负有全面治理责任。 2、经常深入生产现场,把握平安生产情况,现场重大操作上岗到位,发现违章操作及时制止,监督检查“两票三制执行和平安技术措施及规章制度的贯彻情况,指导各轮值做好各项平安技术治理工作。 3、制订方案抓好运行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组织和参加定期的平安分析、事故预想及反事故演习,不断提高运行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采用先进平安技术,作好事故预想,为平安运行提供保证条件。 4、根据新出现的平安技术问题,及时提出现场运行规程、图纸资料的补充或修改意见,经审批后监督实施。 5、做好本专业的平安技术资料、台帐、图纸的治理工作。 6、参加平安大检查、平安性评价。危害辨识与危险评价和专业性人检查,审阅各轮值的平安技术台帐并提出意见,参加轮值的平安活动,听取员工在平安方面的意见并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 7、参加本专业范围内的不平安情况的调查分析研究,对所发生的不平安情况提出技术原因分析和改进措施。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平安生产的各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