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进一步鼓励标准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参与法律援助的提案 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固定资产投资工程许可审查工作细那么 一、审查内容 (一)申请资料完整性审查。审查是否按照效劳指南规定,提供核准申请文件、工程申请报告和相关附件等材料是否齐全;申报材料是否符合规定的格式;是否属于依法不得提出行政许可的申请人。 (二)产业政策符合性审查。审查工程是否符合产业政策、准入条件、开展规划等。 (三)核准权限合法性审查。政府核准的投资工程目录(XX省2023年本)规定(根据省和州政府核准投资工程目录修订情况及时调整),审查工程是否属于本核准机关核准的范围。 (四)核准机关主要从维护经济平安
2、、合理开发利用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优化重大布局、保障公共利益等方面依法进行审查。 二、审查要点 (一)是否具有工程单位的核准申请及真实性承诺,是否具有工程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且内容是否到达必要深度。 (二)工程是否按规定取得规划选址意见、用地预审意见等。 (三)工程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是否符合国家及我省投资导向、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条件及相关产业开展意见等。 (四)工程是否属于政府核准的投资工程目录(XX省2023年本)规定的核准权限(根据省和州政府核准投资工程目录修订情况及时调整)。 三、审查标准 (一)工程不满足审查要点第 (一)、 (二)条要求的,要求工程单位按法定程序补充
3、资料。 (二)工程不符合审查要点第 (三)、 (四)条的,不予核准。 (三)各项材料齐全,符合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和宏观调控政策等法定要求,按程序审查后在规定时间内出具工程核准批复。 四、本卷须知 (一)严格按照效劳指南规定,审查工程申请文件的完整性。 (二)严格按照现行产业政策、开展规划、专项规划等审查工程产业政策符合性。 (三)严格按照规定权限、程序核准工程,按规定时间出具工程核准文件。对不符合核准条件的工程,一次性告知原因及需补充材料,积极做好指导效劳。 (四)工程核准机关不得干预企业的投资自主权,工程的市场前景、经济效益、资金来源、产品技术方案等均由企业自主决策、自担风险。 第3页 共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