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设工程需征占用林地定额方案 按照国家林业局关于编制“十二五期间征占用林地定额的通知(林资发号)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批示的要求,为做好“十二五期间征占用林地定额编制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十二五期间征占用林地定额编制工作 实行征占用林地定额管理制度,是落实森林法“不占或者少占林地法律规定的重要举措,对效劳地区经济社会开展,保障重点工程建设用地、处理好经济开展与保护生态之间的关系、提高林地利用率和效益等具有重大意义。 二、建设工程征占用林地编制范围和编制单位 1、编制范围。“十二五期间在我区境内进行勘察、开采矿藏和各类建设工程需征占用林地的,必须纳入征占用林地定额编制范围,
2、临时占用林地的工程不纳入征占用林地定额编制范围。 2、编制单位。永久或长期征占用林地的建设工程要以完整工程为单位,填写附表所列各项内容,填写的各项内容要具体明确,并要着重明确填写预计用地规模和预计使用林地规模。 三、收集各类建设工程核准或备案文件 相关各单位务必要收集各类建设工程在本部门立项或备案的文件、规划,如没有工程立项或备案文件、规划,请出具该工程确需在“十二五期间建设的有关证明文件,以完整工程为单位向区林业局提供立项或规划文件复印件一份。 四、几点要求 1、各单位报送的文件材料和附表必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同时要报送电子版。 2、文字材料和附表务必于202223年2月12日前报送区林业局资源林政科,过期未送达或遗漏送达工程,影响到“十二五期间征占用林地建设工程未纳入使用林地定额编制规划且工程正常报批规划手续受到拖延的,由工程立项或备案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3、工程立项或备案单位要立足地区经济开展,先期介入,摸清各类建设工程的预安排情况,对各类建设工程的上马要有预见性和长远考虑,给五年内的规划开展工程留足开展空间,要把所有使用林地的预安排和规划开展工程全部纳“十二五规划,认真、负责任的做好“十二五规划编制工作。 4、材料送达部门:区林业局资源林政科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