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局创先争优工作制度 为切实加强对局属各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和催促检查,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制度。 一、督查内容 1、思想发动、学习争辩的状况。 2、方案制定及围绕方案和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活动的状况。 3、活动取得的实效。 4、活动软件资料的整理状况。 二、督查方式 督查工作由局“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依据创先争优活动的总体目标和工作内容,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查看软件资料、听取汇报、参观现场等形式对各支部学习实践活动开展状况进行检查。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每位党员干部要认真协作督查工作,实事求是反映本单位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状况。 2、督查组要全面了解和把握“创先争优活动开展状况,准时觉察、宣扬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要擅长觉察问题,催促其尽快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