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域(专业)公司工会组织的平安消费职责 1、贯彻国家及全国总工会有关劳动保护工作的方针、政策,对无视平安消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的行为和违犯劳动保护的现象及时提出批判和建议,催促并配合有关部门及时改良。 2、监视本单位劳动保护费用的使用情况,对有碍平安消费、危害职工健康、平安和违犯平安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抵抗、纠正,对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平安的情况,有权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 3、认真组织做好本单位的平安消费宣传教育工作,向本单位领导或上级有关部门提出对本单位有关部门或个人进展平安消费奖、罚的意见或建议。 4、参加本单位有关平安消费规章制度的制定,会同有关部门搞好本单位的平安建立,开展平安消费合理化建议活动。 5、参加平安消费检查和对新装置、新工程的“三同时监视,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 6、认真贯彻落实工会劳动保护监视检查的有关条例、规定,发挥工会组织的民主监视和民主治理的职能作用,促进本单位平安消费治理水平的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