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大事记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及时地记录学院的开展历程和其中的重大事件,保存学院的珍贵历史,为学院全面和可持续性开展提供历史依据,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院大事记编写内容 (一)学院的由来 (二)学院开展中的重大里程碑事件(合并、分立、改组、改制、上市、重大改革事项等) (三)学院重要的外事活动、社会活动 (四)学院重大合同的签订事宜 (五)学院及学生的荣誉获得事项 (六)学院重大平安事故及处理结果 (七)学院领导人的更换和内部重大人事变动 (八)学院重要财产的购置报废丧失等事项 (九)学院师生员工重大的奖惩事项 (十)学院重要制度的制订、公布 (十一)学院管理模式的重大变动 (十二)学院重大的经济纠纷 (十三)学院重要会议的组织召开 (十四)其他重要事项 第三条大事记的编写由院办公室负责,各部门必须积极配合,及时提供素材。 第四条大事记编写与管理应按学院保密制度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第五条本制度施行之前学院的大事记由办公室负责收集和编写。 第六条每学期末,院办公室负责将大事记汇编成册,交档案室归档,同时,报董事会办公室备案。 第七条本规定由院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