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程岭初中学籍管理制度1 学籍管理是学校标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是稳定学校教学秩序,实现学生有序流动,有效控制辍学的必要措施。为了维护我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和XX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暂行方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施义务教育的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学籍管理方法: 一、入学管理 我校每届新初一招生必须按照教育体育局当年招生政策、方案招生,录取的新生一律凭入学通知书、完成证书、户口簿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凡不符合条件的,一经查出,不予注册。 1、新生入学,采取入学通知书制,并将入学通知书发给其父母或其监护人的手里,接到入学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送子女或
2、其被监护人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新生入学后,学校教导处应给予录入档案,学生学号延用小学学号。 3、新生入学后,学校要填写好一式二份的新生注册表,一份学校教导处存档,一份上缴县教育体育局。 4、学校必须给每个学生建立一份义务教育学籍卡,由学校教导处负责管理,在管理中不允许出现学生学籍不清或别离的现象。 5、学生的学籍档案的内容由班主任负责用黑色钢笔填写,所有栏目要填齐。学籍档案中的学生成绩和综合性评价要事实求是,要如实反映学生真实情况。学籍档案应由教导处专用学籍档案柜存档。学生毕业后,学校应把学籍档案归档以备查考。 二、学生档案管理 1、用黑色碳素墨水钢笔填写,必须字迹工整,出现错误不能
3、剔涂,姓名、出生年月日必须与户口相符,不得弄虚作假。凡无档案的,一律不成认学籍,不发毕业证书,不准报考上级学校。 2、学生档案材料包括:(1)新生入学名册表; (2)初中学生学籍簿(加盖县教育体育局学籍章);(3)初中学生学籍卡;(4)档案材料。 3、学生受校级以上奖励或处分其有关证明材料存入档案。 4、学校每学期检查一次学籍。 三、转学与借读管理1、转入 凡符合“就近入学的义务教育要求和教育体育局相关文件精神,允许转入我校就读的学生必须按以下程序经审查合格方可入学。(1)经学校考核合格后由学生本人向接受方学校申请转学,经学校批准前方可办理转学手续。(2)转入前须由教导处审查转入学生在原学校的
4、品德表现,如品质恶劣,学校不予接收。面试转入学生的着妆打扮,不符合学生身份的,应勒令改正后再入学。 (3)试读考察期。新生入学后,设置1个月的试读考察期。在这段时间内,如学生感觉不适应我校的学习,可申请转出,如学生有严重违纪行为可劝退。(4)办理学籍。新生顺利通过试读考察期后,将转学手续交到教导处,由学校统一办理转入手续。 (5)手续不全或没有档案材料的学生不予接收。 2、转出 (1)凡有转出学生必须先到转入学校提请申请转学表,然后由学生本人、家长、班主任、校长签字批准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2)转学手续的办理。经学校研究同意转学的学生,学生到拟转入的学校联系加盖回执,学生或学生家长持转学回执提
5、取学籍档案,连同本人学籍卡一并转出。转学回执由学校备案存档。 (3)转出的学生原那么上不得在转回本校,极特殊情况必须经校长批准。回转学生只能回原班级,坚决不允许留级或跳班。(4)毕业年级原那么上不办理转学。 四、休学、复学、辍学管理 1、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准予休学: (1)因伤病需长期治疗,不能坚持学习者;(2)患传染性疾病未愈,不适宜集体生活者; (3)一学期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六周,跟班学习有困难者。 2、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病休学生须持县或县以上医疗单位证明),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属实后,报教育体育局批准,准其休学,由学校发给休学证明书。 3、学生休学以一年为限,期满不能复学
6、的,可申请延长。学生休学期间,学籍仍然保存。学生休学期满,应按时复学。复学时,应凭休学证明书和有关材料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即可到校复学,学校原那么上安排到原年级的下一年级学习。 4、学生休学期未满,休学原因消失并具有相关证明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请提前复学。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提前复学。复学时,学校可视其学力程度和个人志愿安排到适宜的年级学习。 5、在学校无故不到校达15天以上或休学期已满又不具备继续休学理由且未到校复学达15天者,视为辍学。如有学生辍学,班主任应及时向校长报告,并进行家访,查明原因,敦促其到校。 五、毕业管理 对受完国家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少年,经考察到达初中毕业程度的,
7、由学校发给经县教育体育局验印的统一印制的义务教育毕业证书。 六、请假管理 1、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到校上课时,凭家长证明或医院诊断书办理请假事宜。请假三天以内的,由班主任教师批准。请假三天至一周的,由教导处批准。请假两周以内由主管校长批准,不请假的按旷课处理。 2、学生在校期间因病因事临时请假的必须写请假条,班主任要与学生家长 联系,告知详情,班主任在假条上签署意见,门卫检验假条并登记前方可让学生离校。 七、考核与奖励 1、对在校生,由学校领导、科任教师、班主任根据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课程标准、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等和社会实践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每学期举行期中、期末考试,全部学生参加所有科目考
8、试。 2、期中、期末考核时,科任教师、班主任要根据学生素质开展情况,如实填写义务教育学生素质开展报告手册,并及时与家长联系,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 3、学生对学校、社会、国家做出了突出的奉献,或在某一方面取得了优异成绩,学校可按不同情况给予表扬奖励,并载入学籍卡和学生档案。 4、对德、智、体等方面都得到较好开展的学生,学校应授予“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初中连续三年被评为“三好学生的,在毕业时,学校应发给“优秀学生奖状和证书。 5、对学生的奖励,由班主任或有关教师提出,属于学科类奖励的由教导处主任审核,教学校长批准;属于“三好学生、“优秀学生称号的,由政教处审核,德育校长批准。 八、处分
9、1、义务教育阶段不得勒令学生退学或开除学生。 2、对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学习纪律、殴打同学、聚众斗欧、严重损坏公物等不良行为的学生,教师应深入了解情况,分析原因,重在教育,热情帮助他们改正错误。 程岭初中 2023年9月1日 第二篇:初中学籍管理规章制度初中学籍管理规章制度 学籍管理是学校标准化管理的重要内容,是稳定学校教学秩序,实现学生有序流动,有效控制辍学的必要措施。为了维护我校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以下学籍管理方法: 一、入学管理 我校每届新七年级招生必须按照教育体育局当年招生政策、方案招生,录取的新生一律凭入学通知书、完成证书、户口簿在规定时间内到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凡不符合
10、条件的,一经查出,不予注册。 1、新生入学,采取入学通知书制,并将入学通知书发给其父母或其监护人的手里,接到入学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新生入学后,学校教导处应给予录入档案,学生学号延用小学学号。 3、新生入学后,学校要填写好一式二份的新生花名册,一份学校教导处存档,一份上交县教育体育局。 4、学校必须给每个学生建立一份义务教育学籍卡,由学校教导处负责管理,在管理中不允许出现学生学籍不清或别离的现象。 5、学生的学籍档案的内容由班主任负责用黑色钢笔填写,所有栏目要填齐。学籍档案中的学生成绩和综合性评价要事实求是,要如实反映学生真实情况。学籍档案应
11、由教导处专用学籍档案柜存档。学生毕业后,学校应把学籍档案归档以备查考。 二、学生档案管理 1、用黑色碳素墨水钢笔填写,必须字迹工整,出现错误不能剔涂,姓名、出生年月日必须与户口相符,不得弄虚作假。凡无档案的,一律不成认学籍,不发毕业证书,不准报考上级学校。 2、学生档案材料包括:(1)新生入学名册表; (2)初中学生花名册(加盖县教育体育局学籍章);(3)初中学生学籍卡;(4)档案材料。 3、学校每学期检查一次学籍。 三、转学 1、转入 凡符合“就近入学的义务教育要求和教育体育局相关文件精神,允许转入我校就读的学生必须按以下程序经审查合格方可入学。 (1)经学校考核合格后由学生本人向接受方学校
12、申请转学,经学校批准前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2)转入前须由教导处审查转入学生在原学校的品德表现,如品质恶劣,学校不予接收。面试转入学生的着妆打扮,不符合学生身份的,应勒令改正后再入学。 (3)试读考察期。新生入学后,设置1个月的试读考察期。在这段时间内,如学生感觉不适应我校的学习,可申请转出,如学生有严重违纪行为可劝退。 (4)办理学籍。新生顺利通过试读考察期后,将转学手续交到教导处,由学校统一办理转入手续。 (5)手续不全或没有档案材料的学生不予接收。 2、转出 3(1)凡有转出学生必须先到转入学校提请申请转学表,然后由学生本人、家长、班主任、校长签字批准方可办理转学手续。 (2)转学手续的
13、办理。经学校研究同意转学的学生,学生到拟转入的学校联系加盖回执,学生或学生家长持转学回执提取学籍档案,连同本人学籍卡一并转出。转学回执由学校备案存档。 (3)转出的学生原那么上不得在转回本校,极特殊情况必须经校长批准。回转学生只能回原班级,坚决不允许留级或跳班。 (4)毕业年级原那么上不办理转学。 四、休学、复学、辍学管理 1、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准予休学: (1)因伤病需长期治疗,不能坚持学习者;(2)患传染性疾病未愈,不适宜集体生活者;(3)一学期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六周,跟班学习有困难者。 2、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病休学生须持县或县以上医疗单位证明),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属实后
14、,报教育体育局批准,准其休学。 3、学生休学以一年为限,期满不能复学的,可申请延长。学生休学期间,学籍仍然保存。学生休学期满,应按时复学。复学时,应凭休学证明书和有关材料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即可到校复学,学校原那么上安排到原年级的下一年级学习。 4、学生休学期未满,休学原因消失并具有相关证明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请提前复学。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提前复学。复学时,学校可视其学力程度和个人志愿安排到适宜的年级学习。 5、在学校无故不到校达15天以上或休学期已满又不具备继续休学理由且未到校复学达15天者,视为辍学。如有学生辍学,班主任应及时向校长报告,并进行家访,查明原因,敦促其到校。 2023年11月 5 第三篇:学籍管理制度-学籍管理制度学籍管理制度-学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那么 第一条为进一步标准全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实现学籍管理的信息化、科学化、制度化,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开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标准性文件,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普通中小学校。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适龄儿童、少年,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应当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 第四条学籍管理实行由省教育厅宏观管理下的分级负责制。高中学籍由设区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