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批准墙体节能建筑构造等三十五项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的通知建质2006281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总后营房部工程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经审查,批准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等二十七个单位编制的墙体节能建筑构造等三十五项国家建筑标准设计,自2006年12月1日起实施。原楼梯建筑构造(99SJ403)、医院建筑构造及设备一门、窗、隔墙、隔断及专用构造(04J902-1)、塑料防护式安全滑触线安装(90D401-1)、吊车裸滑触线安装(91D401-2)标准设计同时废止。附件: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名称及编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OO六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建质20062
2、81号”文批准的三十五项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号序号图集号序号图集号序号图集号序号图集号序号图集号序号图集号序号图集号106J106606J506-11206G1121706G901-12206K1312706R1153206D105206J123706J607-11306G1131806SS1092306K301-12806R2013306D401-1306J204806J902-11406SG4291906SS1272406K301-22906R3013406SD702-5406J30591006J908-1、21506SG432-12006SS1282506K5033006DX008-13506MS201506J403-11106J925-21606SG517-12106K1052606K5043106DX00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