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险废物场所管理制度(一个版面) 危险废物场所管理制度 一、在常温常压下易爆、易燃及排除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必须进行预处理,使之稳定后贮存,否那么,按易爆、易燃危险品贮存。 二、在常温常压下不水解、不挥发的固体危险废物可用一般包装袋包装在贮存场所内分别堆放。其余危险废物应装入容器内贮存。 三、禁止将不相容(相互反响)的危险废物在同一容器内混装。 四、无法装入常用容器的危险废物可用防漏胶袋等盛装。 五、装载液体、半固体危险废物的容器内须留足够空间,容器顶部与液体外表之间保存20230毫米以上的空间。 六、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上必须粘贴符合规定的标签。 七、危险废物贮存容器要求。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及材
2、质要满足相应的强度要求;装载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完好无损;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材质和衬里要与危险废物相容(不相互反响);液体危险废物可注入开孔直径不超过70毫米并有放气孔的桶中。 八、不相容的危险废物必须放分开存放,并设有隔离间隔断。 九、贮存场所应按标准设置环境保护警示标志,有专人负责管理,企业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场所只可堆放各种危险废物,不得有其他药剂、器材等。危险废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等非危险废物中。 十、危险废物贮存前应进行必要的检验、称重,确保同预定接收的危险废物一致,并登记注册。 十一、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必须粘贴符合规定的标签,标签统一使用醒目的橘黄色为底色,标签上必须所记录的内容必须包
3、括危废种类、有害成分、危险性质、数量以及产生日期,且必须与管理台账吻合。 十二、不容性质的危废必须存放在相间隔的空间内,且必须留有足够的搬运通道。不得将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混合或合并存放。十 三、企业必须标准建立危废出入库制度。危险废物产生部门和危险废物贮存部门均须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存放单位、废物出库日期及接收单位名称,并做好台账记录。十 四、危险废物的记录和货单在危险废物取回后应继续保存3年,转移联单保存不少于5年。 十五、必须定期对所贮存的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及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