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批准建筑幕墙通用技术要求及构造等23项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的通知建质2013113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交委、规划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总后基建营房部工程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经审查,批准由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等15个单位编制的建筑幕墙通用技术要求及构造等23项标准设计为国家建筑标准设计,自2013年9月1日起实施。原铝合金玻璃幕墙(97J103-1)、点支式玻璃幕墙(03J103-2)、全玻璃幕墙(03J103-3)、铝合金单板(框架)幕墙(03J103-4)、铝塑复合板(框架)幕墙(03J103-5)、蜂窝结构(框架)、单元幕墙(
2、03J103-6)、石材(框架)幕墙(03J103-7)、内装修一室内(楼)地面及其它装修构造(03J502-3)、图示(05SJ811)、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图示(06SJ812)、G101系列图集施工常见问题答疑图解(08G101-11)、钢筋混凝土过梁(03G322-14)、室外消火栓安装(01S201)、室外消火栓安装(07MS101-1)标准设计同时废止。附件: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名称及编号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O一三年七月二十三日“建质2013115号”文批准的23项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号序号图集号序号图集号序号图集号序号图集号序号图集号113J103-1513J103-5913J811-1131613SG322-142013K115213J103-2613J103-61013J927-31713SG903-12113K204313J103-3713J103-71113G101-111813SG905-22213SR425413J103-4813J502-31213SG108-11913S2012313K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