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5年度河南省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豫建设标【2015】25号)文件的要求,由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等单位编制完成。本标准在编制过程中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充分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国家相关标准以及相关企业的工程实践,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的主要内容:1.总则;2.术语和符号;3.基本规定;4.完整性评定;5.承载力评定;6.稳定性评定;7.变形评定;8.安全性评定。本标准由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及时函告河南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郑州市丰乐路4号,邮编:450053,电话0371-68665979,邮箱)。1总则1.0.1为确保建筑地基安全性鉴定的工作质量,做到技术可靠、安全实用、数据准确、经济合理、保护环境、正确评定,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河南省范围内既有建筑、在建(或新建)建筑、结构荷载发生改变的建筑地基安全性鉴定。1.0.3建筑地基安全性鉴定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及河南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