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农村防火规范Code for fire protection and prevention of rural areaGB50039-2010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施行日期:2011年6月1日2011北京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748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农村防火规范的公告现批准农村防火规范为国家标准,编号为GB50039一2011,自2011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1.0.4、3.0.2、3.0.4、3.0.9、3.0.13、5.0.5、5.0.11、5.0.13、6.1.12、6.2.1(2)、6.2.2(3)、6.3.2(1、4)、6.4.1、6.4.2、6.4.3条(款)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39一90同时废止。本规范由我部标准定额研究所组织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发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一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