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说明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计委计综(1984)305号文的通知,在我委主持下,由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会同国内有关科研、高等院校等单位共同编制而成。本规范在制订过程中,收集了国内外有关文献和资料,进行了多次调查实测和必要的验证试验,系统总结了工程实践经验和科研成果,在广泛征求全国有关单位意见和多次听取专家论证的基础上,由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本规范分总则、基本规定、工程勘查要求、结构可靠性鉴定与抗晨鉴定、古建筑的防护、木结构的维修、相关工程的维修、工程验收等八章及三个附录。本规范的施行应与国家现行有关标准配合使用。在古建筑保护领域中,制定这类规范在国内外尚属首次,必定会有许多不足之处。为了进一步提高本规范水平,请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并随时将问题和意见寄交四川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成都一环路北三段九号,邮码610081),以供修订时参考。四川省建设委员会一九九二年六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