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言本标准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二至二O一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1)87号)的要求,由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原冶金工业部建筑研究总院)会同高校、科研、设计和企业等单位共同对原工业厂房可靠性鉴定标准GB144一90(以下简称“原标准”)进行了全面修订。在修订过程中,编制组开展了专题研究,进行了广泛的调查分析,总结了十余年来我国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方面的实践经验,与国际先进的相关标准作了比较和借鉴,与国内相关鉴定标准和现行标准规范进行了协调。在此基础上以多种方式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和专家的意见,并进行了工程试点应用和多次讨论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本标
2、准修订后共有10章6个附录,主要修订内容是:1.为了适应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的发展和需要,扩大了原标准的适用范围,将钢结构鉴定从原来的单层厂房扩充到多层厂房,并增加了常见工业构筑物可靠性鉴定的内容。2.增加了术语,明确了含义,特别在基本规定中根据工业建筑的特点和鉴定需要,新增加了工业建筑在什么情况下应或宜进行常规的可靠性鉴定、结构存在哪些问题可进行深化的专项鉴定,以及鉴定对象和目标使用年限等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可靠性鉴定的基本要求和相关规定。3.对工业建筑物的原鉴定程序及其工作内容,评级层次、等级划分及评定项目等进行了补充和修改,特别是将构件和结构系统两个层次改为进行安全性评定和正常使用性评定,需要时可由此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