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标准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二批)的通知(建标2008105号)的要求,由中冶建筑研究总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原国家标准工业构筑物抗震鉴定标准GB117-88进行修订而成的。本标准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通过调查总结抗震鉴定经验和国内外地震破坏实例,作了专题研究和计算分析,吸收近年来的工程实践经验,并在全国范围内征求了有关设计、勘察、科研、教学等单位和专家、学者的意见,经多次讨论、修改并作了经济分析,最后经审查定稿。本标准共分22章和6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基本规定,场地、地基和基础,地震作用和抗震验算,钢筋混凝土框排架结构,钢框排架结构,通廊,筒仓,容器和塔型设备基础结构,支架及构架,锅炉钢结构,井塔、井架,电视塔,冷却塔,炉窑结构基础,高炉系统结构,浓缩池、沉淀池、蓄水池,尾矿坝等。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有:1与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等国家现行标准相协调并作了相应修订。2增加了钢筋混凝土和钢框排架结构、电视塔,通信钢塔桅结构,索道支架、变电构架、尾矿坝等构筑物。3按后续使用年限分为不超过30年,30年以上50年以内和50年三个档次,按A、B、C类分别进行抗震鉴定。4完善和修订了各类构筑物的抗震验算和抗震构造措施。本标准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