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由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和上海市第二建筑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7-2002进行修订后完成的。本规范共分9章和2个附录。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基层与保护工程、保温与隔热工程、防水与密封工程、瓦面与板面工程、细部构造工程、屋面工程验收等。本规范中以黑体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本规范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随时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新建路9号,邮政编码:030002,邮箱:),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山西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上海市第二建筑有限公司本规范参编单位:北京市建筑工程研究院浙江工业大学太原理工大学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苏州防水研究院苏州市新型建筑防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