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说明本规范是根据国家计委计标函(1987)78号、建设部(88)建标字25号文的要求,由原水利电力部负责主编,具体由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修订过程中,规范组进行了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原规范执行以来的经验,吸取了部分科研成果,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本规范共分五章和一个附录。这次修订主要增加了弱电回路抗干扰、静态保护和微机监控等方面的内容。本规范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有欠妥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直接函寄本规范的管理单位能源部电力建设研究所(北京良乡,邮政编码:102401),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能源部1990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