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规范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0226号文二一二二年度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定、修订计划要求,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的调查研究,总结了我国气体灭火系统研究、生产、设计和使用的科研成果及工程实践经验,参考了相关国际标准及美、日、德等发达国家的相关标准,进行了有关基础性实验及工程应用实验研究。广泛征求了设计、科研、制造、施工、大专院校、消防监督等部门和单位的意见,最后经专家审查,由有关部门定稿。本规范共分六章和七个附录,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设计要求、系统组件、操作与控制、安全要求等。本规范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公安部负责具体管理,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注意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并及时把意见和有关资料寄往本规范管理组(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110号,邮编:30038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编单位: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参编单位:国家固定灭火系统及耐火构件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城建设计研究总院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深圳因特安全技术有限公司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