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管局违法建设巡控拆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机构设置 1.成立3个巡控组(其中一个夜间巡控组) 2.成立2个拆违中队 3.成立巡控拆协调办公室 (二)人员组成 1.指定20名工作人员,成立3个巡控组,其中分为城南片、XX县区片及夜间巡控组,各片(组)分别指定1名负责人(夜间巡控组每天安排两名民警随队巡查)。 2.指定30名工作人员,成立2个拆违中队,分别由和负责,在大队的统一调度下,开展违法建设撤除工作。 3.指定5名工作人员,成立监察与后勤保障办公室,由、负责数据传送和巡控拆衔接工作,负责现场录像,由一名指定人员负责信访投诉衔接办理和后勤保障工作。 二、相关职责 (一)巡控人员职责 1
2、.巡控人员对所巡控片区实行包片责任制。 2.巡控人员对所辖片区每天不得少于两次全面巡控,对重点地块每天不得少于三次全面巡控。夜间巡控除外。 3.发现有违法违章现象,巡控人员应现场拍照取证,制止并告知当事人的违法违章行为,下发相关文书,上传违章图片。同时和拆违中队联系说明现场情况。 4.在上班和巡控过程中巡控人员必须开通城管通记录巡控路线。 5.巡控人员在巡控新发生违建的同时,应对已经上报的违章户进行动态观察控制,已经撤除的进行监控,未撤除的与拆违中队及时联系进行撤除。 6.夜间巡控时间为晚六点至次日凌晨四点,夜间巡控中队在巡控过程中发现有违章行为的应当场作出处理,于次日及时上报做好巡控衔接,并
3、通知拆违中队。 7.巡控人员每天都应做好巡查控制笔记,并对每处违建的违章程度和家庭情况进行了解登记。 (二)拆违人员职责 1.拆违人员接到拆违通知后由所辖片区中队长立即组织撤除工作。 2.拆违中队接到拆违通知后,由拆违中队长联系派出所,督查科,(城南片区联系新南村联防队),按照标准进行拆违。 3.拆违人员在拆违过程中应佩戴平安帽等防护工具,并安排两名以上现场平安员负责现场平安观察,如有平安隐患及时通知所有现场人员。 4.录像人员做好现场录像工作,并负责现场平安提示工作。 5.拆违中队长做好撤除笔记,包括撤除情况,当事人家庭情况,以及不能及时撤除或无法按标准撤除的实际原因。 6.因工作需要加班,
4、雇佣拆违工人等情况,应由中队长向大队提出申请,报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三)后勤人员职责 1.负责数据传输人员应及时做好数据传输工作。同时做好 通知巡控人员和拆违中队,简要说明情况,每次传输和通知过程不得超出2023分钟。 2.负责录像人做好现场录像工作,同时做好平安隐患的防护工作。 3.后勤人员做好信访接待和衔接办理回复工作,加班工作餐的安排,节假日加班人员安排统计和上报工作,防暑降温,饮水,等后勤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巡控工作要求 1.巡控人员每天按照巡控职责进行巡控工作。 2.巡控中,违章建筑墙体在1米以下为巡控发现及时。墙体1.5米以下为巡控发现不及时,墙平口为巡控失误,浇顶、漏查
5、瞒报的,为巡控重大失误。 3.巡控人员发现有违章迹象的,如采购建筑材料,准备建筑场地等,应当做好详细记录,作为重点防控对象,进行严密监控,同时通知夜间中队做好防控衔接工作。否那么视为漏查行为。 4.夜间巡控人员,发现有违法违章现象时应及时做出制止,暂扣作业工具,告知当事人违法,违章事实,并下达相关法律文书,做好巡控笔记以及时于次日巡,控,拆方面衔接工作。否那么视为漏查。 (二)撤除工作要求 1.撤除中队必须按照督察考核要求进行撤除。 2.发现及时和新发现的违法建筑,必须优先撤除,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撤除到位的,并超出四日的以书面材料上报大队,以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3.在拆违过程中,如出现导致当场
6、撤除或完全撤除作业无法继续的各种原因的,由拆违中队进行调查了解后及时上报,由鉴定组进行风险评估后视情作出强拆或者缓拆决定,并实施结案。 四、奖惩措施 (一)巡控违奖惩方法 1.巡控人员发现违法建设1米以下且当场撤除的,经考核合格,每户奖励300元; 2.1米以上,墙平口以下的发现及时并能及时撤除的,经考核合格,每户奖励20230元;墙平口当日巡查未发现的,每户罚款300元;浇顶当日巡查未发现的,每户罚款202300元。 3.巡控违人员巡控不到位,经社会举报且核实的,相应的人员停薪停班一个月。 4.夜间巡控违人员发现违法建设且能够现场撤除的,每户奖励500元;能够现场控制的,每户奖励200元,配
7、合民警参与分配。 5.巡控违中队全年巡控无一例建成的,奖励每名巡控违队员2022元。 (二)拆违奖惩方法 1.拆违中队每撤除一户,经考核合格后,每户奖励300元。 2.连续两个月达不到考核标准的,每户罚款202300元,三个月达不到考核标准的,每户罚款3000元,连续四个月达不到考核标准的,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3.拆违中队全年撤除考核合格率到达20230%的,奖励中队3万元。 (三)国庆节、春节期间撤除违法建设每户加奖20230元。 (四)通过不正当渠道放建的,经举报查实,奖励举报人5000元至2023000元,被举报查实的放建人员停班停薪3个月,并交纪检部门进行查处。 (五)巡查考核奖每人每月20230元,拆违考核奖每人每月200元。 (六)社会举报违法建设,经查实的,每户奖励举报人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