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洪水造成的交通阻塞灾害巡查制度一、为预防我大队辖区内高速公路因汛期、洪水等灾害造成的交通阻塞等突发事件的发生,建立统一、高效、标准的汛期、洪水等灾害事件应急指挥系统,提高协调能力和应急指挥能力,最大限度减少汛期、洪水等灾害事件造成的各种损失,快速、有序实施抢险、救助等工作,确保我大队辖区道路的安全畅通,制定本制度。二、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那么,做到质量第一、安全第一、巡查第一。三、认真做好各项预防水毁准备工作,做到思想到位、认识到位、组织到位、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措施到位、巡查到位。四、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必须保障 、报警 等通信工具24小时畅通,发现险情及时上报、及时处理。五、加强讯期巡查、坚持雨天巡路,做到每次大雨过后必须上路巡查一次。六、巡查中密切注视重点路段、水毁多发路段发生塌方等地质灾害,影响交通安全和公路畅通。七、加强与气象部门的联系,及时掌握雨情和汛情的变化情况,调整巡查时间。八、谁值班、谁负责,一旦险情发生要及时报告、及时赶到现场、迅速组织力量协助抢险,并保障公路安全畅通。九、本制度与2023年10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