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统计局限时办结方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转变机关作风,增强干部职工的效劳意识,提高办事效率,维护统计工作务实、高效的良好形象,提高统计的公信力和执行力,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限时办结制适用于市统计局全体干部职工。第三条限时办结制的种类及要求: 1、部门调查工程的审批、备案。收到申请部门正式申请函及完整的相关资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备案。 2、办理统计登记手续,自收到申请单位完整的申请资料后,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逾期不能办理完成的,经局领导批准可延长5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3、统计从业资格认定。自收到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授
2、予统计从业资格的决定,逾期不能作出决定的,经局领导批准可延长5日,并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 4、统计年报、统计定报、大型普查及其他统计调查,按照规定的时限按时上报。 5、统计定报在上报省局并被认定后,两日内在雄关统计网上发布经济运行监测所需资料。 6、统计报告、嘉峪关统计和统计月报在领导签字印刷后2日内发出。 7、统计公报、嘉峪关统计年鉴要制定工作进度方案,及时向领导和社会提供。 8、对上级部门或领导交办的工作事项,办理责任人及承办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并保证办理质量。 9、接到问讯或咨询事宜不能立即办理或答复的,应5天内办理和答复。第四条将限时办结制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对落实限时办结制较好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对不能限时办结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第五条设立限制办结投诉 ,接受全局工作人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六条本方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