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职工守那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务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公司劳动纪律。与企业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在享有劳动权利的同时,应当履行劳动义务,必须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一、遵守国家的政策、法律、法令及行政法规,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生产秩序和管理秩序。 二、服从企业的领导、管理和教育,服从企业因生产工作需要而进行的工作安排和组织调动,接受企业为提高员工素质而进行的各种教育。 三、遵守企业制定的工时制度,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按规定请销假,提高出勤率,司售人员服从调度命令,调度服从公司指令。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坚守岗位,不做与
2、生产、工作无关的事情。充分利用工作时间,提高工时利用率。在工作时间内努力完成或超额完成生产任务,并保证优质效劳,平安行车,节约燃、材料,降低本钱。 四、在劳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劳动平安卫生、生产工艺,操作规程和工作标准,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保证平安生产、严禁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五、职工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应按国家和北京市社会保险的有关规定缴纳养老、失业和大病医疗统筹及其它社会保险费用。 六、保护企业财产,自觉维护和保养好企业的一切设备和设施,正确使用和维护车辆和各种机具设备,专人使用的机器和设备未经领导指派,其他人一律不准擅自操作、动用。 七、认真执行职工守那么,遵守职业道德。严禁利用工
3、作之便,以权谋私、以职谋私,损公肥私以及贪污票款等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发生。 八、树立主人翁责任感。自觉维护企业名誉和利益,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和经营策略,为企业的生存与开展献计献策。 九、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期限。劳动合同尚未解除前,不得与其它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发生事实劳动关系。一经发现,追究其法律责任,令其承当赔偿责任并追究用人单位连带赔偿责任。如实填写职工登记表,不得采取欺骗手段,隐瞒本人的真实情况,到达签订劳动合同的目的。出现上述情况,除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外,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负。 十、职工违反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不改者,企业将依照有关规章制度,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及经济处分,直至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