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共5篇 第一篇: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对在消防平安检查中查出的火灾隐患,由学校保卫处负责立案,并发出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责成被查部门限期整改,然后由院消防平安监督部门汇同有关部门进行检查验收后销案。 二、各部门自查出的火灾隐患,由本部门负责立案,及时进行整改后,通知学校保卫处验收销案 三、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被检查部门在接到限期隐患整改通知书后部门责任人应确定整改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人员,并报告所需整改资金。 四、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隐患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加大防范力度,确保消防平安。对不能确保消防平安,随时可能造成火灾事故的,应立即将危险部位停业
2、整改。 五、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本主管部门负责人或校消防平安管理人签字确认,交校保卫处存档备案并上报公安消防机构。 六、对本部门无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部门负责人,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学校有关领导、部门报告。 七、各部门对查出的火灾隐患应积极组织整改,假设因火灾隐患未能及时整改而造成火灾事故,将按消防法律法规和学院相关规定追究其责任 秦皇岛抚宁区第一中学 第二篇: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公司平安保卫部门每月至少一次对各部门进行防火检查,对所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责令其整改,并督察整改到位。 二、消防平安责任人或消防平安管理人应每月组织一
3、次消防平安会议,讨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及相应的整改措施,确保平安生产。 三、公司各部门收到火灾隐患整改后,应抓紧催促有关人员落实整改措施,一时无法整改的部门应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平安。 四、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有关负责人应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公司消防平安责任人或消防平安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五、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公司负责整改的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并做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第三篇: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本购物中心对在防火巡查、岗位自查、防火检查中发现的火灾 隐患,或其他不平安因素,经确定后,应根据本制度进行相
4、应的处理,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作好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不得推诿、拖延。 二、火灾隐患包括购物中心保安部防火巡查、岗位自查及防火检查 发现的消防平安隐患及公安消防机构检查确定的火灾隐患。 (一)购物中心防火巡查、岗位自查、防火检查确定的火灾隐患: 1、购物中心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发现以下违反消防平安规定的行为,按照消防平安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的规定对有关人员进行处理,责令当场改正(下发)并催促落实: (1)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营业场违反禁令,吸烟、使用明火的; (2)将平安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的; (3)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4)常闭式防火
5、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5)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6)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2、保安部消防主管通过每日核对巡检系统数据(通过比照两个相邻巡查班次的巡查数据)检查上述问题的当场改正情况,并存档备查。 3、巡查、检查中发现或经部门上报的不能当场改正的消防平安 隐患,通过巡检系统所设功能打印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的期限和要求,由保安部消防平安责任人签发,责令相关部门予以整改。 (1)涉及消防设施及重点部位的消防平安隐患,责令物业工程部负责限期整改; (2)涉及其他部门的消防平安隐患,责令责任部门消防平安责任人在限期内负责改正。 4、火灾隐患整改完
6、毕,保安部消防平安责任人在整改情况记录上 签字并报购物中心消防平安管理人确认签字后,存档备查。 5、对一时确有较大困难(时间、技术、资金等方面),确无能力及 时整改的消防平安隐患或重大火灾隐患,保安部负责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上报,由购物中心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二)公安消防机构确定的火灾隐患: 1、对公安消防机构下发的相关法律文书所确定的消防平安隐患,应在规定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1)涉及自动消防设施及重点部位的消防平安隐患,责令物业工程部负责限期整改; (2)涉及其他部门的消防平安隐患,责令相关部门消防平安责任人在限期内负责改正。 2、需动用较大数额资金整改
7、、整改起来确有较大困难的消防平安隐患,保安部制定具体整改方案,内容包括隐患情况、整改方案、整改时限、落实部门等,并经购物中心消防平安责任人批示后由保安部负责落实。 三、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责任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平安。不能确保消防平安,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平安的,由保安部主任将情况上报,经消防平安责任人确认后,将危险部位停业整改。 附件 1、消防平安违章通知书 2、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 第四篇: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单位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责令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的措施以及
8、整改部门人员和资金,及时予以去除。 2、各部门针对存在的平安隐患,不得以任何借口延长整改期限或逃避整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的应当将危险部门停产停业进行整改。 3、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安管部门应将整改情况记录送报消防平安责任人或管理人签字、认可后存档备查。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单位应当在限定期限内改正并函告公安消防机构。 第五篇:火灾隐患整改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一、因违反或不符合消防法规而导致的各类潜在不平安因素,应认定为火灾隐患。 二、巡查、检查中发现可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应立即填写单位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单,并当场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填写单位火灾隐患限期整改通知单,并逐
9、级报告消防平安管理人采取措施整改。 三、消防平安管理人或部门消防平安责任人应组织对报告的火灾隐患进行认定,明确火灾隐患整改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的期限和所需经费来源。 四、在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应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平安。 五、消防平安管理人或部门消防平安责任人应对火灾隐患整改完毕的进行复查确认,填写单位火灾隐患整改复查单。 六、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和重大火灾隐患,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将火灾隐患整改复函送达公安消防机构。 七、重大火灾隐患不能立即整改的,应自行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八、对于涉及城市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其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第7页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