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粮食局工作职能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粮食流通方面的方针、政策;研究拟定全县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粮食流通中期规划以及仓储、加工、经营设施的建设规划;拟定全县粮油调拨方案及全县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 (二)负责调剂本地区粮食余缺,与粮食主销区协调建立长期稳定的粮食购销关系;研究制定粮食行业开展规划,指导全县粮食企业实施结构调整;指导涉农企业实施订单农业,负责行业统计和粮油市场信息工作;负责对粮食企业国有资产的监管,指导国有粮食企业深化改革。 (三)执行粮食市场准入制度,负责审定核发粮食收购、批发、经营许可证;会同工商等部门开展粮食市场行政执法检查,加强对本地区粮食流通的监管,维护
2、正常的粮油经营秩序。 (四)指导、催促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落实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粮食收购、调销等信贷资金;执行粮油质量标准;研究制定落实粮食顺价销售政策的措施;配合财税部门做好农村税费改革。按照储藏粮分级管理的体制,协助管理在我县存储的国家及省级粮食储藏,确保在储粮食平安。 (五)保障军供粮供应;指导做好为部队后勤社会化保障效劳;指导和帮助解决受灾地区、缺粮地区的粮油供应,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贫困人口的粮油供应工作。 (六)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和监督粮食风险基金的使用,指导企业消化粮食财务挂帐,执行库贷挂钩政策,实行粮食收购资金封闭运行;负责对陈化粮处理的审核、报批,做好送检陈化粮品质鉴定。 (七)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