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救济标准化建设活动总结 一、活动状况 活动从2023年6月1日开头到2023年11月底结束,分为学习发动、组织实施、总结考评三个阶段进行,活动到达了预期目的,以人为本、效劳为先理念真正树立,管理制度、便民措施真正落实,效劳力量、案件质量真正提升,基层工作站点功能作用真正发挥,法律救济工作标准化整体推动,为民效劳、便民效劳、优质效劳实现制度化、常态化。 二、做法体会 在活动期间,我局组织法律救济机构人员认真学习法律救济标准化建设活动实施方案,深刻理解和领悟其具体要求,结合实际,认真梳理法律救济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实行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法律救济标准化建设活动取得明显成
2、效。 一从落实岗位责任入手,工作管理水平上新台阶。一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救济机构队伍管理、业务管理、经费管理、行政管理等各项规章制度并落实融入日常工作,把握县政协开展法律救济专项调研时机,争取政府重视,把增加法律救济人员、经费提上政府议事日程,县政府拟出台加强我县法律救济工作意见;二是法律救济机构普遍建立岗位目标责任制,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具体、分工明确,自觉履行管理职责。三是中心主任缩减办案时间、数量,把主要工作精力放在管理上;法律救济中心专职人员除办理法律救济案件外,依据岗位职责担当管理任务,人人参与管理,人人负有管理职责。 二从提高案件质量着眼,业务监管水平有新提高。一是全面落实法援案件指派
3、审查审批制度、重大疑难案件争辩制度、法律救济经费管理制度、法律救济案件档案管理制度等,做到从法律救济的接待、受理、审批、指派到案件的办理、归档、发放补贴等各个环节都依规办理。二是事前、事中、事后实行案件全过程监控。事前认真审查申请材料,坚持“四统,在确定赐予法律救济的同时告知受援人权利义务。事中对办案过程的跟踪检查,对承办人工作进度、工作质量和承办结果全程跟踪,对重大、疑难、简洁案件组织旁听,局分管领导屡次组织案件旁听,案后点评活动;事后审查案卷,看办案人员的办案是否认真,卷宗材料是否齐全标准,回访受援人征询意见,改良工作。结合市中心案件质量抽查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比照,举一反三,限期整改。
4、三是实行办案补贴与办案质量挂钩。对承办人员认真负责、办案效果好的,准时按标准支付补贴;对卷内材料不齐或制作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待补齐相关材料后再发放办案补贴。四是确立法律救济重点范围,在保持案件数量稳步增长的同时,着力优化案件结构,提高社会律师办案比重和诉讼案件比例。 三从加强基层培训着力,信息化应用水平有新提升。一是加强对法律救济工作人员特殊是乡镇工作站人员信息化应用指导,举办一期基层人员信息化应用培训班,提高信息化应用整体工作水平;二是做到娴熟使用法律救济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完善县法律救济中心与各乡镇、律所工作站网上办案系统的有效连接,实现“全案、全员、全流程“的目标;三是加强询问录入。
5、法律救济中心和各乡镇工作站法律询问应建立台帐,应在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网上全部录入,丰富询问信息内容,实现询问系统管理,提高询问工作管理水平。 四从便利基层群众动身,加强站点建设取得新成效。一是依据省法律救济工作站管理方法的要求,切实加强对法律救济工作站、联系点建设,真正形成掩盖全县的法援工作网络,便利基层群众就近申请。二是加强对乡镇司法所工作站点的管理,确保有标牌,有人员、有制度、有台账,明确工作站职责,发挥功能作用,树立了梅山镇潭湾社区等一批示范联系点,以点带面,起到了宣扬员、引导员、办事员、初审员、监督员的作用,示范效果彰显。三是加强对律师所、法院、看管所和社团行业工作站的业务指导,工作
6、站有场所办公、有专人接待、有经费办事、有标准名称、有工作台帐。 五从群众学以致用着想,宣扬报道工作取得新成果。一是加大对法律救济的宣扬力度,提高宣扬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提高法律救济的知晓度,不断增加群众对法律救济的了解和支持,树立法律救济工作的良好形象;二是为宣扬工作供给必要的经费保障和支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确定一名法律救济宣扬员,制定信息量化考核标准,各乡镇工作站每季度报送一篇以上工作信息,实行信息通报制度;实行信息嘉奖制度,提高信息报送乐观性;三是乐观参与省级文明县城创立,作为创立必检单位,利用创立契机,加强12348法律救济热线建设,标准接待礼仪,精确准时解答群众询问,提升效劳形象;四是创新法律救济宣扬形式,结合开展“十佳法律救济工作者“和“十佳法律救济案件评比活动,乐观宣扬优秀法律救济工作者和优秀法律救济案件,宣扬法律救济制度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所起的乐观作用。 三、存在问题 案件三个比例与上级要求存在确定差距,案件结构仍存在不合理的一面,法律救济标准化取得了很大进展,但并不能毕其功于一役,仍是一项长期困难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