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2年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要点2022年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要点 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持续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不断提升医保治理能力,推动全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1。强化党的政治建设。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时跟进学习贯彻省委、市委决策部署,坚决做到衷心拥护”两个确立”,忠诚践行”两个维护”。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2、制度和支部学习制度,推动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深入推进维护意识形态安全专项行动,强化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微博等新媒体阵地建设和管理,确保意识形态领域安全。跟踪抓好市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以制度建设成果巩固整改成效。开展”两优一先”评选,广泛开展争创学习型党组织、争做学习型党员活动,举办党员干部主题读书等活动,大力营造喜迎二十大、歌颂伟大党、开创新局面的浓厚氛围。 2。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看齐意识,确保政令畅通。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两个实施意见,结合工
3、作实际,着力健全完善责任分解、责任考核、倒查追责工作机制,推动党风廉政建设有效落实。深入开展机关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充分利用正反两面典型,开展警示教育,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抓好源头反腐工作。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特别加强对医保重点领域、重点环节廉政风险点的动态监控和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改进作风的各项制度规定,加大正风肃纪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坚决克服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等不良现象。聚焦不严不实问题,持续用力抓好整改。坚持标本兼治,健全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二、牢固树立宗旨意识 3。持续加强行风建设
4、。围绕”一改、两为、五做到”,认真落实省医保局”改作风、办实事、优环境”十条措施,以担当作为、务实进取、守信知止的作风,推动医保领域有关问题整改落实。持续推进全市医疗保障系统行风建设,扎实开展”行风建设规范年”活动,加强医保队伍行风教育,健全行风建设专项评价长效机制,继续实施”好差评”制度,推进“马鞍山医保云”智能服务平台建设,开展学习互查活动,持续改进医保经办工作作风。 4。扎实做好信访工作。严格落实定期接访工作机制,强化日常督查推进,加强和改进信访考核工作。完善医保信访工作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包案机制,落实阅批群众来信工作制度,专项排查医保领域信访突出问题,认真办理群众举报投诉,着力化解重复
5、信访积案。 三、健全完善医保制度 5。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落实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资助参保政策,确保脱贫人口和防贫监测人口应保尽保。稳妥有序落实巩固脱贫攻坚过渡期保障政策,做好政策调整衔接工作,防范化解因病返贫致贫风险,减轻参保患者就医负担,促进农民增收。健全医疗救助对象信息共享机制和防止因病返贫致贫监测预警机制,确保医疗救助对象应救尽救。 6。完善基本医保政策制度。落实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整合衔接职工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与职工大病保险制度,严格执行全省基本医保待遇算法与规则。 7。补齐门诊保障短板。落实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与健康管理,推进职工医保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建设,全面
6、改革职工基本医保个人账户。严格执行慢特病门诊用药 目录和病种目录。 四、加强医药服务管理 8。严格执行国家新版药品目录。严格执行国家新版药品目录,做好相关药品调整及信息系统、数据库更新工作。按期完成省级原增补药品消化任务。落实医保目录内药品医保支付标准,配合做好监测评估工作。 9。做好国家谈判药品落地工作。落实国家谈判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实现”双通道”药店县域全覆盖。配合做好国家谈判药品使用监测工作,督促定点医疗机构落实谈判药品供应主体责任。 10。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将省局认定的医疗机构制剂、中药饮片和中药配方颗粒等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对中药配方颗粒实施挂网采购、阳光交易。 11。推进多
7、元化支付方式改革。推进DRG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实现市县全覆盖。开展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政策培训,落实康复住院按床日付费政策,推进“互联网”医保支付相关工作。 12。强化两定协议管理。落实全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范本(试行)签订,进一步规范定点机构医药服务行为。 13。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费用保障。继续落实新冠肺炎救治”两个确保”,做好新冠病毒疫苗及接种费用保障工作,按时完成资金上解、信息报送、费用清算等各项工作。 五、深入推进医保改革 14。推进集中带量采购提速扩面。落实国家和省级集中带量采购成果,配合省局探索省采耗材扩品、扩围,完善市级集中带量采购制度体系,推进集采配套政策落地实
8、施。持续推进临床检验试剂集采工作。 15。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开展调价评估,符合调价条件,触发实施调价。参照 省属公立医疗机构价格标准,结合实际,开展医疗服务价格专项或个别调整。强化部门协同,加快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审核及价格核定工作。支持区域医疗中心发展,落实国家 及省出台的医疗服务价格支持政策。 六、严格监管医保基金 16。强化监督检查。继续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县域之间交叉互查,确保实现日常稽核、自查自纠和抽查复查”三个全覆盖”,进一步规范定点医药机构医药服务行为。纵深推进”三假”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肿瘤基因检测、血液透析、医保个人账户等重点领域存
9、在的”三假”突出问题。开展医保经办机构专项检查,进一步规范医保经办流程,压实经办审核责任。进一步完善与公安、卫生健康、市场监管、药监等部门间相互配合、协同监管的综合监管制度,健全协同执法工作机制,增强打击欺诈骗保震慑力。 17。推进监管方式创新。落实全省智能监控系统建设安排,构建全方位、全流程、全环节的智能监控”防火墙”。建立定点医药机构、医师、药师和参保人员等各类行为主体的信用评价指标体系,依法依规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引入第三方力量参与监管,聘请医学、大数据、财务、审计、统计及商业保险等第三方机构及专业人员,对定点医药机构进行病历核查、大数据分析、财务审计等,
10、提高基金监管专业化水平。 18。提升监管能力水平。落实省委编委关于完善体制机制系统加强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的意见,强化基金监管职能机构建设,推动建立上下一致、权责明晰的基金监管执法体系。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管长效机制,织密扎牢基金监管制度笼子。落实定点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清单,统一检查内容标准,规范监督检查行为。加强基金监管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监管能力。组织开展医保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活动。 19。加强基金预算管理和风险预警。科学编制医疗保障基金收支预算,加强预算执行监督。健全基金运行风险评估、预警机制,定期开展基金运行分析。强化转移支付各项资金的绩效管理,推进医保基金管理绩效评价。进一步推进
11、医保基金市级统筹,完善基本医保市级统筹实施方案。 七、持续优化医保服务 20。完善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加快构建统一规范的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体系,统一经办规程,规范服务标识、经办窗口设置、服务事项、服务流程、服务时限。 21。提升医保经办服务效能。坚持传统服务方式和新型服务方式并行,优化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公共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提高服务适老化水平。统一”跨省通办”政务服务事项规则,加强数据共享,推进落实参保信息变更、居民医保参保登记、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跨省通办”。 22。推进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进一步优化异地就医备案管理服务,探索取消省内异地住院、异地门诊备案手续,逐
12、步 实现在省内就医异地直接结算全覆盖。扩大门诊慢性病跨省直接结算试点范围。探索建立“宁博”医保一体化免备案试点区。 23。实现医保信息平台功能。完成医保信息平台各子系统全面落地,实现医保信息平台功能,实施”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行医保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一网通办”,完善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建立健全网络和信息系统安全防护,确保网络安全。 24。落实医保电子凭证应用。探索拓展就医购药和医保经办服务场景,不断优化应用功能,提升应用体验,推进就医购药服务”一码通”、医保政务服务”一码办。加强国家医保服务网厅和APP推广应用。 25。动态发布医保信息业务编码标准。持续做好医保疾病诊断和手术操作
13、、医疗服务项目、药品和医用耗材等医保信息业务编码的动态更新,及时组织开展贯彻执行和跟踪问效工作。 八、统筹医保事业发展 26。加强医疗保障法治建设。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认真落实依法行政工作制度,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履行职责。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贯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开展宪法民法典等宣传周活动。做好合法性审查、重大事项专项审查及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等制度。 27。协同推进长三角医保一体化发展。根据省局部署,拓展长三角区域招采联动内涵。落实长三角医保目录一体化政策,配合开展长三角地区跨省联合检查。 28。加大医疗保障宣传力度。加强宣传阵地建设,继续开展”医保大讲堂”活动,加强医保政策宣传解读。加强舆情监测、引导和应对,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规范政务信息报送管理,及时回应社会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