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X区落实XX市关于完善退耕还林后续政策的意见的实施方案XXX区落实XX市关于完善退耕还林后续政策的意见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XX市关于完善退耕还林后续政策的意见的通知要求,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园林绿化局的统一工作部署,结合我区退耕还林的实际情况,保障退耕还林后续政策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会精神,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按照市政府关于完善退耕还林后续政策的要求,本着“政府主导、农民自愿、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原则,统筹园林绿化、农业农村领域相关政策,巩固退耕还林成果,调动退耕农户林木管护和林果生
2、产经营积极性,全面推进退耕还林后续政策兑现落实,切实维护退耕农户利益,全面提高退耕还林综合效益。 二、主要内容 (一)将部分退耕还林地调整改造为生态公益林 对坡度大于25度和位于重要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退耕还林地,以及重要道路、河流两侧和重点风沙危害区内的速生杨退耕还林地,依据退耕农户自愿、林木无偿流转原则,按照“退耕农户自愿申请、村委会公示确认、镇政府审核、区政府批准”的程序,将退耕林地的林木无偿流转到镇政府,由镇政府统一经营管理,调整改造为生态公益林,与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工程相关政策统筹实施养护管理。土地流转费按照每年每亩1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林木养护费按照每年每平方米1元的标准给予
3、补助。在中央土地政策不变的基础上,补助期限暂定为2020年至2028年。 (二)对保存合格、自主经营的退耕还生态经济兼用林给予补助 对保存合格、自主经营的退耕还生态经济兼用林,按照每年每亩5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在中央土地政策不变的基础上,补助期限暂定为2020年至2028年。 (三)扶持退耕农户发展林果产业 退耕农户享受农机购置、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产品、有机肥和农业保险等农业补贴政策;果树产业发展基金优先支持退耕农户发展林果产业;开展科技帮扶,进村入户推广实用技术、开展技术培训,帮助退耕农户提升从业技能,促进退耕农户增收,提高退耕林地综合效益。 三、重点任务 (一)宣传退耕还林后续政策内容
4、 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开展宣传报道,并举办区、镇、村不同层级的培训,宣讲和解读退耕还林后续政策,使广大农户和各级干部熟悉退耕还林后续政策。 (二)核实符合退耕还林后续政策的地块信息 各镇根据农户意愿,核实纳入流转、补助政策范围的退耕还林地块类型、位置、面积、主要树种、户主身份信息、生产经营状况,建立台账,报区园林绿化局审核、备案。 (三)签订土地流转和养护合同 一是将符合流转政策的退耕林地流转到镇政府,并将合同报区园林绿化局备案,具体流转程序及资金兑现程序参照新一轮百万亩造林有关规定执行。 二是由镇政府委托村集体与自主经营的退耕农户签订管护合同,明确管护责任与要求,管
5、护标准参照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管护标准执行。 (四)检查验收退耕林地养护情况 各镇每年对享受补助的退耕还林林木保存率、管护情况、经营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形成检查验收报告并于7月15日前报区园林绿化局。区园林绿化局每年对各镇检查验收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调整为生态公益林的,检查验收结合新一轮百万亩造林开展。对于年度检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兑现补助资金。 (五)兑付补助资金 各镇政府对补助资金实行分账核算,并依据有关管理办法、程序、合同、台账和公示结果,通过“一卡通”或“一折通”及时拨付补助资金。对补助资金的使用情况,各镇政府应开展审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落实有关扶持政策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退耕农户享受
6、市农业农村局文件规定的农业补贴政策落实;区人力社保局负责退耕农户转移就业、技术培训等工作;区园林绿化局负责各相关产业扶持政策的落实以及选派技术人员深入到田间地头开展科技帮扶,推广实用技术,帮助退耕农户提升从业技能,促进退耕农户增收,提高退耕林地综合效益。 (七)组织指导退耕农户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对调整为生态公益林的退耕林地,鼓励各镇通过建立新型集体林场实现统一组织养护管理;对自主经营的退耕还生态经济兼用林,鼓励村建立专业合作社,组织退耕农户以土地、产品入社入股,促进适度规模经营;鼓励社会组织或龙头企业参与退耕林地经营管理,提升经济效益;鼓励村专业合作社与电商对接,建立“互联网”模式,积极发展电
7、子商务等新业态;积极探索试点林果采摘、林下经济、民俗旅游、森林康养等绿色产业融合发展模式,拓宽退耕农户就业增收渠道。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2022年4月,成立区退耕还林后续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和督导各镇退耕还林后续政策落实工作。制定XXX区关于落实XX市关于完善退耕还林后续政策的意见的实施方案,召开全区退耕还林后续政策工作领导小组会和各镇动员会,部署退耕还林后续政策落实工作。 (二)村级申报阶段 2022年5月,各村委会按照各镇政府的通知要求,结合本村的退耕还林实际情况,详细摸清退耕还林各户、各地块信息,分类进行申报。 (三)核实验收阶段 2022年57月,区园林绿
8、化局派退耕验收专班协助各镇政府进行退耕还林逐村、逐户、逐地块的摸底核查、公示以及退耕还林分类数据汇总、上报。 (四)审核备案阶段 2022年89月,市园林绿化局、市财政局按照实施细则、检查验收办法,对各区上报情况进行审核,审核无误的,予以备案。 (五)兑现拨付阶段 2022年10月11月,完成退耕还林2021年度后续政策的兑现工作。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认识,把握政策精神 各镇政府是政策实施的责任主体,要把握政策精髓,明确目标责任、任务分工、时限要求,加强宣传引导和组织协调,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顺利推动政策落实,确保社会稳定。各镇政府要结合本镇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保障地块核实、信
9、息化、政策宣讲及培训等工作经费,并及时报告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 (二)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分工 1.成立以区政府主管领导担任组长,区园林绿化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规自分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经管站、区生态环境局、各镇政府为成员单位的区退耕还林后续政策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并推动相关任务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在区园林绿化局下设办公室。 2.各镇政府是落实退耕还林后续政策的责任主体,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责任分工、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逐村建立台账,规范政策实施;完善退耕还林档案管理,建立健全管护考核机制;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确保退耕还
10、林后续政策的扎实稳妥推进落实。区园林绿化局负责统筹协调退耕还林后续政策以及各相关政策补贴落实有关工作;区发展改革委负责协调、组织向市发展改革委申请对退耕还林升级改造项目给予支持;区规自分局负责落实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相关配套政策,进一步明确退耕还林的土地属性;区财政局负责筹措区级补助资金并会同区园林绿化局分配及下达,保障地块核实、信息化、政策宣传及培训等工作经费,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做好市农业农村局相关农业补贴政策落实,指导各相关村履行好相关民主公开程序;区经管站负责指导、监督各相关村土地流转合同的签定;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做好退耕农户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等相关工作;区生态环境
11、局负责提供重要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确定依据。 (三)夯实工作基础,确保政策到位 各镇政府要逐村建立台账,完善档案管理,建立健全管护与考核机制,严格保护利用现有林木资源,加强林木管护,逐步提升林木质量和经营效益。区园林绿化局要加强对工作落实的指导,加强信息沟通,掌握各项工作进展情况,推动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 (四)加大政策宣传,接受社会监督 在退耕还林后续政策工作实施中,各镇要加强宣传,自觉接受社会舆论监督,对退耕还林检查结果要及时公示,做到公开、透明,主动公开举报电话、地址、邮箱。及时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依法依规、分级分类处理。及时收集整理退耕还林后续政策工作动态,总结提炼好的经
12、验和做法。 附件:1.XXX区落实XX市关于完善退耕还林后续政策 的意见的实施细则 2.XX市退耕还林土地流转补助申请表(个人) 3.XX市退耕还林土地流转补助村级汇总表 4.XX市退耕还林土地流转补助乡镇级汇总表 5.XX市退耕还林土地流转补助区级汇总表 6.XX市退耕还林土地流转地上物无偿放弃承诺书 附件1 XXX区落实XX市关于完善退耕还林 后续政策的意见的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XX市关于完善退耕还林后续政策的意见(X政办发201925号)的有关要求,保障纳入政策范围内的退耕还林地顺利开展流转和补助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体要求 第一条根据XXX区退耕还林区位分布和区域生态系统建
13、设要求,将生态区位重要的退耕林地调整为生态公益林,享受相应的土地流转和林木管护补助政策;对自主经营的退耕还生态经济兼用林给予补助。 明确主体责任、强化部门职责、严格资金管理,做到政策宣传到位、责任落实到位、土地流转规范到位、政策资金兑现到位、管护措施落实到位,确保退耕还林生态、经济价值全面提高、退耕农户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范围为我区20192021年期间退耕还林工程实施并保存的退耕还林地。 第三条各镇政府对退耕还林地块类型、位置、面积、主要树种、户主身份信息进行核实登记,建立台账,做到无重、无漏、无争议。登记表式样由区园林绿化局制定下发。 第四条对纳入政策范围的
14、退耕林地实行合同、台账以及信息化管理。对因验收不合格,或因转包、继承等存在分配争议暂未能纳入政策范围的退耕还林地,随验收合格、争议解决,经各镇报区园林绿化局核查后,报市园林绿化局确认,纳入政策范围。对政策范围内因各种原因减少的退耕还林面积要及时核减。 第三章流转程序 第五条本区下列退耕还林地,可以通过流转划分为生态公益林:坡度大于25度和位于重要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的退耕林地;重要道路、河流两侧和重点风沙危害区内的速生杨退耕林地。 重要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范围依据XX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市级地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的通知(X政发201533号)、XX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密云水库怀柔水库和X密引水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的通知(X政发201655号)、XX市人民政府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官厅水库水源保护区的通知(X政发20189号)确定。 第六条各镇、相关村应对第五条所列,可纳入流转范围的退耕还林地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户主信息,地块位置、面积、主要树种、生产经营现状。公示期不少于7天。 第七条符合流转政策的退耕还林地,按照“退耕农户自愿申请、村委会公示确认、镇政府审核、区政府批准”的程序,将退耕还林地的经营权流转到镇政府。具体操作程序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