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村居民代表队伍建设经验交流材料村居民代表队伍建设经验交流材料 近年来,我县坚持把党的引领贯穿村(居)民代表产生、履职、管理全过程,聚焦选人、育人、用人、留人,确保选得优、下得去、融得进、干得好。主要做法是: 一、严格推选程序,优化代表结构 一是严把程序关。全县乡镇(街道)逐村派出工作专班,实现县乡“一对一”、乡村“一对一”指导全覆盖,扛牢乡镇党委、村(社区)党组织主体责任。同时,结合实际编制村(居)民代表推选流程图,统一制定日程安排表,将名额分配到各村(居)民小组,由原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按小组形式进行推选。 二是严把质量关。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组织乡镇(街道)纪检、信访、民政、派出所、
2、自然资源等部门对村(居)民代表进行联合审查,建立村(居)民代表动态调整机制,对不适宜继续担任的,及时调整处理。换届以来,共责令辞职或依法罢免不适宜担任村(居)民代表300余人。 三是严把纪律关。大力宣传严肃换届纪律“十个严禁”“十个不准”和“六个一律”要求,县、乡、村三级分别召开案例分析警示会。派出26个工作督导组,对村(居)民代表推选工作全程督导指导,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和工作作风。建立违法违纪问题专办制度,从严从快查处村(居)民代表推选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 二、加强教育引导,提升代表素质 一是示范培训。先后组织971名村(居)民代表到先进地区考察学习,开阔视野,增长见识,拓宽思路,推荐1
3、4名致富带富能力强的村(居)民代表参加省委组织部乡村振兴示范培训班。 二是靶向培训。对村(居)民代表中的800余名后备力量、3100余名致富带头人等,分别以党员冬春训、“四培四带”活动等形式开展政治理论、法律法规、市场经济、农业实用技术等方面培训,培训人次达1.8万余人。 三是全面培训。将集中授课和交流研讨相结合,通过主题党日、走村观摩、屋场会等形式,部署开展专题研讨交流。同时,注重发挥乡镇(街道)培训主阵地作用,广泛开展村(社区)“两委”成员专题培训,村(居)民代表集中培训。目前已培训代表3.2万余人次。 三、明确责任范围,促进代表履职 一是参与议事决策。坚持集体事项由村民定,每月召开村务监
4、督月例会,保障村(居)民代表对财务收支、项目建设、建房审批、社会保障和其他关系村(居)民重大利益等事项的知情权,以及村务、财务问题的质询权和村务管理的建议权。一年来,共召开1900多次会议,讨论决定了3700余件重大事项。 二是调解矛盾纠纷。充分发挥村(居)民代表矛盾纠纷调解职能,制定“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委员会乡镇(街道)信访部门”三级矛盾纠纷调解机制,逐村成立以村(居)民代表为主要力量的矛盾纠纷调解专职队伍,实现“小事不出村、矛盾不上交”的善治格局。目前,全县村(居)民代表参与调解村(居)民矛盾纠纷2000余起,调解成功率达97.6%。 三是助推政策落实。每月召开屋场会、民情收集会,推
5、动村(居)民代表进小组、进网格、进农户,做到村务决策第一时间告知、群众诉求第一时间收集、群众问题第一时间解决。目前,共走访联系群众18.2万户,办理为民服务事项8000余件。 四、落实激励保障,激发代表活力 一是强化待遇保障。建立走访联系、帮扶救困、政策激励机制,每季度开展1次联系走访,对履职能力强、家庭确实存在困难的村(居)民代表,在就业帮扶、产业扶持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鼓励村(居)民代表担任群团组织干部、参与村集体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兼职加薪、以工代补等激励措施提高村(居)民代表收入。 二是强化履职考核。结合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双述双评”等工作,指导村(社区)开展村(居)民代表履职评议,采取屋场会、小组会等方式向推选其当选的村(居)民进行1次述职,同时向村(社区)“两委”报告年度履职情况。村(社区)“两委”在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对村(居)民代表履职情况提出总体评价建议,并及时进行调整。 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将德才兼备、表现优秀、相对年轻的1037名村(居)民代表,纳入村级后备力量进行培养。将表现优秀的村(居)民代表优先推荐为优秀党员、劳模,“两代表一委员”,切实增强参与村(社区)工作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