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分享(赏)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全文).docx

上传人:sc****y 文档编号:2187605 上传时间:2023-04-28 格式:DOCX 页数:48 大小:26.5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全文).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8页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全文).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8页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全文).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8页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全文).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8页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全文).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48页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全文).docx_第6页
第6页 / 共48页
亲,该文档总共48页,到这儿已超出免费预览范围,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1、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全文)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解读+全文) 日前,中央印发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决定从今年10月1日起施行。而上一次修订条例是2015年10月。相隔不到三年时间,为何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再次修订?据了解,这是由于上次修订以来,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有了一系列重大的创新成果,亟待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化下来。 政治性更强,内容更科学,修订后八大亮点值得关注 2015年条例印发后,党中央先后制定、修订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重要党内法规,党的十九大将党的纪律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布局

2、,在修改党章时充实完善了纪律建设相关内容。党的十八大以来,党的纪律建设的理论、实践和制度创新成果需要以党规党纪形式固化下来。所以根据新形势修订条例势在必行。 此次新修订的条例 共142条,与原条例相比 新增11条, 修改65条, 整合了2条。修订后政治性更强,内容更科学,逻辑更严谨,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更强,其特点可以用 “一二三四五六七八”来概括: “一个思想”,即增写“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两个坚决维护”,即增写“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三个重点”,即将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

3、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作为重点审查内容写入条例; “四个意识”“四种形态”,即增写“党组织和党员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和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内容; 五处纪法衔接,即对党纪与国法的衔接在第27至30条、第33条中作出详细规定,如增加规定党组织在纪律审查中发现党员严重违纪涉嫌犯罪的,原则上先作出党纪处分决定,并按照规定给予政务处分后,再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等; 六个从严,即对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党,破坏民族团结,搞有组织的拉票贿选或者用公款拉票贿选,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民生保障显失公平,组织利用宗族势力对抗中央方针政策、破坏基层组织建设,贯彻新发展理

4、念失职等六种违纪行为从重或加重处分; “七个有之”,即在条例中完善总书记反复强调警惕的“七个有之”问题的处分规定; 八种典型违纪行为,即对干扰巡视巡察工作,党员信仰宗教,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住房、车辆等,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利用宗族、黑恶势力欺压群众,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表现,不重视家风、对家属失管失教等八种新型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规定。 “开除党籍”不等于“除名”,“违犯”“违反”搭配有讲究,多处修订有新意 翻看条例,会发现既有“开除党籍”又有“除名”的表述,那么两者有何不同?据了解,“开除党籍”是党纪处分的一种,而“除名”不是处分形式。两者的客观结果一样,被开除党籍、除名后都不再是党员

5、身份。但根据条例第13条规定, 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而被除名的党员则无此规定。 那么,“违犯”“违反”又有何区别?据了解,“违犯”指违背和触犯,“违反”指不符合、不遵守,条例中 在搭配词组时,“违犯”一般与“党纪”相搭配,“违反”一般与“某种纪律的行为”相搭配。 条例的修订还有多处值得关注之处。例如, 在第17条对从轻或者减轻处分的情形中,整合了原条例第39条第2款的内容,将“在初核、立案调查过程中,涉嫌违纪的党员能够配合调查工作,如实坦白组织已掌握的其本人主要违纪事实的,可以从轻处分”的表述修改为“在组织核实、立案审查过程中,能够配合核实审查工作,如实说明本人违纪违法事

6、实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一是在“违纪”的基础上增加了“违法”的表述,二是将原先的“坦白”修改为“配合”。据悉,这是根据近年来执纪审查的实践作出的修订。今年监察法颁布以来,近期已有多名包括中管干部在内的党员干部主动投案自首。该条款的修改将有助于促使更多涉嫌违纪违法的干部如实向组织交代违纪违法事实。 此外,第41条规定,党纪处分决定作出后,应当在一个月内向受处分党员所在党的基层组织中的全体党员及其本人宣布,并增写 “是领导班子成员的还应向所在党组织领导班子宣布”,对违纪领导干部的规定更加严格。 另一处值得关注的修改是 第42条第2款,增写了“党员对所受党纪处分不服的,可以依照党章及有关规定提

7、出申诉”,对保障党员权利作出了规定。 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的条款,则从原先工作纪律部分的第114条挪至政治纪律部分的第67条,除了主体责任外, 增写了对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或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不力的处分规定,进一步强化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力度。 在廉洁纪律部分, 第88条、89条在收受财物的情形中增加了对有价证券、股权、其他金融产品的规定, 第94条增加了对“利用参与企业重组改制、定向增发、兼并投资、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决策、审批过程中掌握的信息买卖股票,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通过购买信托产品、基金等方式非正常获利”的处分规定; 第95条增加了对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为亲属和

8、特定关系人“在审批监管、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大宗采购、土地使用权出让、房地产开发、工程招投标以及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谋取利益”和“吸收存款、推销金融产品等提供帮助谋取利益”的处分规定。 全文如下: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编总则 第一章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一条为了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肃党的纪律,纯洁党的组织,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教育党员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团结统一,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党的纪律建设必须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9、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第三条党章是最根本的党内法规,是管党治党的总规矩。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党组织和党员必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第四条党的纪律处分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对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把纪律挺在前面,注重抓早抓小、防微

10、杜渐。 (二)党纪面前一律平等。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必须严肃、公正执行纪律,党内不允许有任何不受纪律约束的党组织和党员。 (三)实事求是。对党组织和党员违犯党纪的行为,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章、其他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为准绳,准确认定违纪性质,区别不同情况,恰当予以处理。 (四)民主集中制。实施党纪处分,应当按照规定程序经党组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任何个人或者少数人擅自决定和批准。上级党组织对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作出的处理决定,下级党组织必须执行。 (五)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处理违犯党纪的党组织和党员,应当实行惩戒与教育相结合,做到宽严相济。 第五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常开展批

11、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第六条本条例适用于违犯党纪应当受到党纪责任追究的党组织和党员。 第二章违纪与纪律处分 第七条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 重点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第八条对党员的纪律处分种类:

12、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撤销党内职务; (四)留党察看; (五)开除党籍。 第九条对于违犯党的纪律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应当责令其作出检查或者进行通报批评。对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可以予以: (一)改组; (二)解散。 第十条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在党内提升职务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 第十一条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是指撤销受处分党员由党内选举或者组织任命的党内职务。对于在党内担任两个以上职务的,党组织在作处分决定时,应当明确是撤销其一切职务还是一个或者几个职

13、务。如果决定撤销其一个职务,必须撤销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如果决定撤销其两个以上职务,则必须从其担任的最高职务开始依次撤销。对于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依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对于应当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但是本人没有担任党内职务的,应当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同时,在党外组织担任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 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或者依照前款规定受到严重警告处分的,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第十二条留党察看处分,分为留党察看一年、留党察看二年。对于受到留党察看处分一年的党员,期满后仍不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应当

14、延长一年留党察看期限。留党察看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二年。 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留党察看期间,确有悔改表现的,期满后恢复其党员权利;坚持不改或者又发现其他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违纪行为的,应当开除党籍。 党员受到留党察看处分,其党内职务自然撤销。对于担任党外职务的,应当建议党外组织撤销其党外职务。受到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 第十三条党员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五年内不得重新入党,也不得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者高于其原任职务的党外职务。另有规定不准重新入党的,依照规定。 第十四条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代表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含留党察看)处分的,党组织应当终止其代表资格。 第十五条对于受到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范文 > 写作指导

copyright@ 2008-2023 wnwk.com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浙ICP备2024059924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