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年毕毕业业、招招生生、在在校校各各类类学学生生人人数数统统计计表表填报单位(公章)单位:人学校名称博 士 生硕 士 生本 科 生高 职 生专 科 生中 专 生中小学毕业生数招生数在校生数毕业生数招生数在校生数毕业生数招生数在校生数毕业生数招生数在校生数毕业生数招生数在校生数毕业生数招生数在校生数毕业生数招生数在校生数合计财政拨款自筹合计财政拨款自筹合计财政拨款自筹合计财政拨款自筹合计财政拨款自筹合计财政拨款自筹备注:1.表中的数据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填报。请各单位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该表的填报工作;2.表中在校学生数是编制部门预算正常经费拨款的依据;3.表中填列的研究生人数,必须严格区分财政拨款学生数和自筹学生数,自筹学生自2006年开始财政不再予以拨款;4.表中填列的招生数不得超过市教委下达的招生计划数;5.各学校分校的学生数不得列入此表的统计数内。校(院)长:办公室主任:财务处(科)长:填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