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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19市审计局局长钱立芹:关于池州市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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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10.19市审计局局长钱立芹:关于池州市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池州日报/2022年/10月/19日/第008版专版 关于池州市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 工作报告 2022年8月30日池州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市审计局局长钱立芹 市人大常委会: 受市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对2021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市政府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持稳中

2、求进总基调,系统推进“六稳”“六保”工作;财政部门坚持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重点领域资金支持力度,为“十四五”发展良好开局提供财政支撑。 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增强市场主体活力。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实行阶段性税收缓缴,全年累计减税降费26.70亿元;市本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8.14亿元,主要用于池黄高铁、中韩产业园等重点建设项目;加大政府投资力度,市本级拨付1.05亿元实施31个政府投资项目,支持重点领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争取上级项目资金99.23亿元,国土绿化试点示范项目作为全省唯一推荐地市获得中央财政补助1.50亿元;收到中央及省级财政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造强省建设、“三重一创”

3、等奖补资金1.54亿元,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兜牢民生底线,加大重点领域保障力度。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全市统筹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4.06亿元,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稻谷补贴等2.20亿元,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2.78亿元;加大民生保障力度,市本级民生类支出42.99亿元,占财政支出比重85.42%;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和收回结转结余资金3.49亿元,统筹用于基本民生等重点领域,全市投入资金 42亿元,实施33项民生工程;加大疫情防控资金投入,拨付疫苗接种专项保障经费1.89亿元, 市本级安排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医疗救治能力提升经费等0.28亿元。 深化财政改革,加强预算绩

4、效管理。落实“过紧日子”要求,2021年“三公经费”支出 0.26亿元,两年平均下降4.61%,压缩压减市直部门支出0.04亿元,占一般性支出5%以上;推进市县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修订部门预算编制管理办法,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对债务、医疗、乡村振兴等重点、热点领域的28个项目开展财政绩效评价,涉及资金10.48亿元;推进市区财政体制改革,合理界定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加强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建立支付动态监控机制;落实国企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完成市属国企整合重组任务22项;落实财政资金直达管理机制,全年拨付各类直达资金31亿元。 压实整改责任,审计整改落实持续向好。市政府先后召开4次审计整改工作推进会和

5、调度会,专题研究部署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持续压紧整改责任;市审计局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35大类50个具体问题持续跟踪督促,指导被审计单位认真落实整改责任,逐项逐条“销号”。48个问题已完成整改,2个问题整改按计划有序推进,整改完成率100%。有关部门单位举一反三,制定或完善规章制度10项。市财政局及相关市直单位在门户网站公开了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21年,池州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25.83亿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债务(转贷)收 入及上年结余等,收入总计76.37亿元;实际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0.33亿元(含省专项转移支付), 加上上解上级支出、债

6、务还本支出等,支出总计69.28亿元。政府性基金收入41.34亿元(含上级 补助收入和债务转贷收入),支出31.31亿元(含调出资金和债务还本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收入0.59亿元,支出0.50亿元、调出资金0.09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5.39亿元,支出 14.55亿元,年末滚存结余8.67亿元。 2021年,市本级财政收支运行基本平稳,但在经济下行压力、疫情局地反复等不利因素影响下,财政运行“紧平衡”特征凸显,财源建设和财政管理尚需加强。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管理方面。 1.市直少量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未纳入预算管理。2021年度,17个市直部门和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1

7、75.69万元,未纳入年初部门收入预算。 2.池州经开区财政代编预算规模过大。2021年初预算6.19亿元,其中财政代编预算3.60亿元,占比58.15%。 3.江南集中区预算编制不细化。2021年初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8亿元,其中4.67亿元未细 化到部门,占比80.68%。 4.九华山风景区预算编制不完整。2021年初政府性基金预算未编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常规政府性基金收入。 (二)资金管理方面。 1.财政管理资金保值增值力度不够。截至2021年12月31日,市财政管理资金中有2个活期存款账户未签订协定存款合同,账户余额8892.63万元;九华山风景区社保资金活期存款余额8572万元,

8、未开展保值增值业务。 2.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未专户存储。截至2021年12月31日,市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将专项维修资金与支付中心管理的其他资金混存于9家银行,存储维修资金43057万元。 3.非税收入及专户利息未及时缴库。2021年,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非税收入专户利息160.21万元、九华山风景区非税收入134.82万元未及时缴库。 (三)其他方面。 部分项目投资计划额少于项目招标额。截至2022年4月底,市本级2020和2021年8个未完工续建项目和4个已完工尚未办理竣工决算或尚未申请资金的项目招标额14516.33万元,历年投资计划10093.06万元,项目投资计划缺口4423.27万元。 二

9、、政府债务审计情况 截至2021年末,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109.35亿元,当年到期应偿还债务余额为21.45亿元,已通过争取再融资资金、统筹自有财力等方式按期偿还。2021年度市本级政府债务率为126.58%、新增债务率8.79%。发现的主要问题: 部分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支出进度低。2021年市本级新增专项债券项目10个,截至2022年4月30日,支出进度低于70%的项目3个,涉及资金2.70亿元。审计指出后,市财政局采取有效措施,提请市政府顶格调度,压实项目主管部门和单位主体责任,加快专项债券支出进度。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在对市本级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大数据筛查的基础上,重点审计

10、了市发改委、市林业局、市行政执法局和市供销社4个部门和单位。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市发改委:一是财政结转结余资金731.96万元未按规定由同级政府收回统筹使用;二是超预算安排2021年报刊征订费用3.63万元;三是被撤销的市工程咨询院单位账户未及时销户;四是池黄高铁专户自设立以来核算不规范,未建账核算预算收支。 (二)市林业局:部分林长制考核奖励及林业增绿增效行动综合奖补资金未专款专用。2021年,市林业局将省级财政安排池州的该项奖补资金11.82万元,用于林长制信息化“五个一”服务平台建设,未按规定使用。 (三)市行政执法局:未按规定核算预算支出。2021年从往来款项冲减培训授课费、工会活

11、动经费等1.40万元。 (四)市供销社:“新网工程”专项资金分配不及时。2021年省级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安排池州市专项资金100万元,截至2022年5月底,尚有39万元未分配。 (五)部分往来款项长期挂账。截至2021年底,市发改委其他应收款381.89万元、其他应付款348.87万元,账龄5年以上;市林业局其他应收款115.48万元,账龄10年;市行政执法局其他应收款0.16万元,账龄已达20年。 四、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审计情况 根据计划安排,对财政助企纾困资金、产业发展资金(基金)、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经济带省级专项引导资金等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了审计。 (一)财政助企纾困资金审计

12、情况。2021年1月至2022年3月,池州市共收到中央及省级财政助企纾困资金共计21189.09万元。审计调查了全市13个部门和单位,重点延伸核查相关企业17家,抽审财政资金7100多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金拨付不及时。截至2022年3月底,3项资金共493.68万元未按要求及时拨付至企业。 2.资金分配下达不及时。截至2022年3月底,2项资金共1345.03万元未及时分配下达。 3.未按规定承担应支持资金。3项应支持资金共259.62万元未按规定及时拨付到位。 (二)产业发展资金(基金)审计情况。2020-2021年,全市共预算安排8项产业发展资金 5.06亿元,实际支出3.62亿

13、元。截至2022年6月底,全市共设立或参与投资各类产业发展基金 11只,实际运作10只,到位资金56.97亿元,池州市实际出资11.32亿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1.政策执行不到位。20202021年,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按比例应承担的产业发展奖补资金633.33万元未按要求及时承担到位。 2.项目审核不规范。一是1户企业申报材料不齐全,涉及奖补资金226.67万元;二是5户企业不符合申报条件,涉及奖补资金22.5万元;三是市文化和旅游局向3户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审批发放奖补资金50万元;四是4户企业多头申报重复享受奖补资金15.74万元。 3.违规使用奖补资金6.60万元。贵池区文旅局将旅游发

14、展奖补资金3万元用于支付联系社区文明创建经费,青阳县市场监管局将商标注册、发明专利奖补资金3.60万元用于日常支出。 4.未建立产业发展资金绩效管理制度。7个市级产业发展资金主管部门均未按照池州市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建立产业发展资金绩效管理制度。 5.产业资金安排不精准。8项产业发展资金共16大类233小类,涉及7个市级主管部门,项 目种类过多,资金分散,扶大扶优扶强效果不明显。 6.产业发展基金管理不到位。一是2支基金投资于池州区域的资金未达到规定要求的引导基金参股额的2倍;二是池州经开区产业发展和创业引导基金向某公司直接投资入股700万元,约定于2021年3月28日前依法以公开转让等

15、市场化方式退出,截至2022年5月底仍未退出。 7.产业发展基金投资效益有待提高。一是2支基金未有实质性运行;二是2支基金进展缓慢, 实际到位1.5亿元,仅投资0.2亿元;三是部分基金投资效果尚未显现,市本级6只基金向池州 13家企业总投资6.62亿元,其中9户企业2021年度未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经济带省级专项引导资金审计情况。2019-2021年,池州市共收到省财政厅下达的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经济带省级专项资金5.36亿元,支持了56个项目建设,较好地发挥了对水清岸绿产业优美丽长江经济带池州段重点项目建设的引导作用。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金管理使用不合规。一是7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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