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召开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关于召开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 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按照公司党群工作部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现就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主题 认真开好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是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的重要举措。这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紧紧围绕深入学习
2、贯彻党的XX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自我革命,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来进行,把思想统一到党的XX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XX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聚集主题,围绕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围绕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伟大工程等方面,结合公司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实际,进一步增强始终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自觉,为公司加快发展贡献力量。 二、严格程序要求 紧密结合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思想学习工作实际,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相关制度规定和任务要
3、求,重点做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认真学习领会党的XX大精神。党支部要采取个人自学、研讨交流、党课辅导等方式,组织党员原原本本、逐字逐句学党的XX大报告和党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一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准确领会党的XX大精神。注重运用党的XX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XX大党章修正案学习问答等辅导材料开展学习,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国有企业和能源行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落实公司党委关于学习党的XX大精神的工作安排,认真领悟党的XX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打牢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思想基础。召开组织生活会前,党支部要在日常学习基础上,集中1天时间,组织党
4、员专题学习党的XX大报告和党章。对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老党员、流动党员等群体,党支部要通过送学上门、线上学习等方式,确保学习教育全覆盖。 (二)联系实际查摆问题。党支部和党员要围绕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牢记“国之大者”,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责、为党奉献;坚持人民至上,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发扬斗争精神,勇于担当作为;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检视查摆问题。党支部委员会要对照党章规定的党支部职责,对照
5、完成上级党委巡察以及上年度组织生活会等问题整改情况,重点查摆增强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存在的问题和差距;党员要对照习近平总书记的号召和要求,对照党员义务,全面查找在政治信仰、党员意识、理论学习、能力本领、作用发挥、纪律作风等方面的不足和问题。党支部委员会和党员查摆的问题分别形成问题清单。 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要开展谈心谈话,指出存在问题、交换意见建议。党支部书记要重点同流动党员、生活困难党员、年老体弱党员、受到处分处置党员谈心谈话,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三)严肃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通过个人自评、党员互评,在党员大会或者党小组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支
6、部委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一般采取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方式,同时结合个人自评、党员互评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要联系具体人具体事,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一团和气。在党员大会上,党支部书记代表党支部委员会报告工作,通报党支部委员会查摆问题等方面情况,接受党员评议;同时,对党员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民主测评。 (四)客观公正作出评定。党支部委员会或者党员大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综合党员日常表现,实事求是地对每名党员提出评定意见并向本人反馈。不搞好人主义,不搞平衡照顾,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褒奖;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
7、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不足;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转化,按照规定办法和程序作出组织处置。将党支部民主评议结果作为上级党组织考核的重要参考。 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流动党员可在流入地党组织或者流动党员党组织参加民主评议,有关情况和评定意见反馈其组织关系所在的党支部。预备党员参加民主评议,但不评定等次。对受党纪处分党员民主评议等次,根据中组部有关要求,按以下政策掌握。 1.党员受警告处分的当年,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 2.党员受严重警告处分的当年,不得评定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3.党
8、员受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的当年,评定不合格等次。 4.党员受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第二年,受留党察看二年处分的第二年、第三年,不评定等次。 5.党员涉嫌违犯党纪被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参加民主评议,不评定等次。结案后,免予党纪处分或者不予党纪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给予党纪处分的,视其所受处分种类按前款规定办理。 6.对受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一般不因同一问题再进行组织处置。 (五)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对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会要制定整改措施,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措施和整改承诺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措施以及党员民主测评结果报基层党
9、委备案。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委员会整改第一责任人,向基层党委和党员大会述职时,要报告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敷衍应付、党员群众不满意的,基层党委要及时批评纠正。党支部要督促党员承诺践诺,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三、加强组织领导 公司党建工作部门要切实加强指导,提高组织生活会质量。公司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结合工作分工和基层联系点工作,指导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因故不能集中开展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在确保党员意见充分表达、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前提下,可运用网络视频等方式进行。要坚决防止和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得层层转发文件,不要求党支部搞征求意见表、总结报告等材料,不要求党员撰写个人发言材料,不搞“痕迹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