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街区纪委1-4月份工作汇报 上街区纪委1-4月份工作汇报 (2017年5月8日) 今年以来,在市纪委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上街区纪委紧紧围绕“12345”的工作部署,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总体实现了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平稳开局,呈现良好态势。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7年全区纪检监察工作总体思路 今年,根据中央和省、市纪委全会部署,结合上街实际,同时考虑到2017年是新一届区纪委的开局之年,承上启下,起跑决定后程,我们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研究确定了“12345”的工作思路,并在2月份的区纪委十届二次全会上进行了具体部署。“12345
2、”即:围绕“一条主线”(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统筹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全面夯实“两个责任”(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突出“三个更加注重”(在保持以惩处的手段遏制腐败蔓延势头的同时,更加注重“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机制建设;在着力查处和治理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现象的同时,更加注重保护和调动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在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防止“四风”反弹回潮的同时,更加注重涵养和优化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自觉服从服务全区发展大局。打造“四大平台”(廉政宣传平台、反腐协作平台、违纪曝光平台、学习交流平台),为推进纪检监察机关治理能力建设提供有力支撑。抓实
3、“五项举措”(抓实廉政教育预防、坚持深化作风建设、保持反腐高压态势、深入推进巡察工作、强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推进监督执纪问责水平全面提升。 为抓好全会精神的落实,我们把“12345”工作部署进一步分解细化为50项具体任务,并分别从委局机关和全区各单位两个层面逐项明确了责任分工,建立了“三会一台账”工作推进机制。即每周各常委分别召开碰头会,由相应部室负责人进行工作汇报,主管常委提出工作要求;每月召开区纪委工作例会,由各部室负责人进行工作汇报,各主管常委进行点评;每季度召开全区纪检监察工作讲评会,由各主管常委进行汇报,分管副书记进行点评;建立工作推进台账,进行动态管理,作为年度考核评比依据。通过
4、这一系列措施,既实现了目标任务的抓实抓细,又在委局机关内部和整个系统内传导了责任和压力,同时也增进了相互交流了解、激发了比学赶超的热情,形成了责任、有序、高效的工作推进局面。 二、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纪委二次全会、市纪委二次全会部署工作任务推进情况 (一)深入学习、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部分纪检监察干部违纪案件及其教训警示的通报。区委对中共中央通报高度重视,区委书记宋洁批示要求全区纪检监察系统要专题组织学习、坚决落实好有关要求,切实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严防“灯下黑”。4月24日,区纪委专题召开会议,全文传达了通报,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汤晓义向全区纪检监察干部提出三点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思
5、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以案为鉴,切实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根基;向内发力,带头落实好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会上还重申了纪检干部严守“五个不准”的纪律要求,强调要以当前正在开展的“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和“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两项活动为契机,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进一步把自身的管党治党责任落实落细,坚决贯彻落实“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求。 (二)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执纪审查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执纪审查安全。一是强化安全意识。及时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会议精神,要求全体纪检干部要在思想认识上引起高度重视,决不能麻痹大意、心存侥幸,切实增强文明执纪审查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强化安全意识,
6、坚决守住不发生事故的底线。、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区纪委成立执纪审查安全自查自纠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对照各项执纪审查安全标准,重点对谈话场所使用管理、执纪审查及陪护人员依法履职、审查对象权益保障等方面的安全隐患进行了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案管部门建立台账,上报分管领导,并按要求进行逐一整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三是健全相关制度。根据会议精神和自查自纠情况,制定完善上街区纪委录音录像资料保管制度、上街区纪委谈话暂行规定等制度规定,从执纪审查审批、规范谈话方式等方面完善制度,为执纪审查安全工作零事故目标提供制度保障。严格落实执纪审查工作人员“一岗双责”,既负责执纪审查,又负责安全责任
7、,确保执纪审查工作安全规范文明开展。 (三)认真贯彻落实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会议精神,抓紧抓实信访举报工作。一是抓好学习传达。组织参加省、市纪委传达贯彻全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会议精神电视电话会议,要求与会各单位纪(工)委、纪检组要立即将会议精神向所在单位党组(党委)汇报,区纪委机关各部室要迅速将会议精神传达到全体同志。二是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规范办理程序,强化分析研判,加强跟踪督办。三是以专项整治工作为抓手,开展“大排查、大化解”,及时就地解决初信初访、越级访问题。四是上级交办问题线索要快查快结并做好群众的反馈工作,确保 “件件有着落、件件有结果”。 (四)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
8、恒纠正“四风”。一是强化监督检查。紧抓“双节”、“清明”、“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坚持每个节假日都派出检查组到各单位进行明察暗访,对节日期间“四风”突出问题进行监督检查,让“逢节必查”成为惯例和常态。今年以来我区已开展明察暗访3次,督查党政部门、窗口单位66个,下发督办通知6期、通报2期,通报问题12个。二是拓宽监督渠道。在区政府网站上开设“监督曝光”专栏,在“清风上街”微信公众号开设“四风”随手拍平台,及时受理查处“四风”问题,让群众监督更便捷、更有效,形成了无处不在的监督网。三是注重教育预防。坚持标本兼治、防患未然,提醒教育早预防。今年,我们依托区委党校设立了廉政教育基地,将廉政教育纳入常
9、规教学安排,党校每期党员干部培训班至少保证一节廉政教育课,授课内容由区纪委结合工作确定。在今年开展的“万名党员进党校”培训中,区委常委、纪委书记汤晓义带头到区委党校,为科级党员干部做了题为“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不断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授课。此外,开展任前廉政谈话3人次,并对考入我区机关事业单位的30余名新进人员开展廉洁从政思想教育,通过教育引导,切实增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抵制“四风”的思想自觉。 (五)注重抓早抓小,切实提升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效。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1-4月份,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反映党员干部问题线索28起,其中:谈话函询/件,涉及科级干
10、部/人;初步核实/件,涉及科级干部/人,其中,初核后了结6/件(涉及科级干部/人)。针对区/在全区纪律作风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区纪委对区/领导班子进行了集体约谈,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利用财政资金进行红白事随礼的所有个人进行了谈话提醒,并主动退缴了违纪资金,起到了良好的党纪效果。对照党纪党规,实践运用“第二至第四种形态”。坚持把执纪审查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切实加强领导、建章立制、规范管理、敢于担当,始终保持高压态势。1-4月份全区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起,同比增长133%,涉案人员/人,涉及科级干部/人,一般公职人员/人,基层党员/人,追缴违纪资金/万元,现已全部办结
11、,移送案件审理,结案率100%。 (六)提高政治站位,持续推进巡察。落实市委巡察工作要求,召开区委第二轮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2月20日启动了第二轮巡察,目前巡察组已结束集中进驻,正在起草巡察报告。巡察期间,巡察组共组织个别谈话174人次,召开座谈会6场,调阅相关文件材料1020份,查看财务资料1384次,全面深入了解了相关情况。同步做好区委第一轮巡察整改专项督查工作,对照问题清单和线索台账,逐一对账销号,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为进一步提高巡察工作影响力、知晓度,3月中旬,开通全市巡察系统首个微信公众号“上街巡察”,关注人数已近3000人。 (七)认真贯彻落实全省脱贫攻坚第三次推进会会
12、议精神。按照郑州市脱贫攻坚三年行动计划,2015年底上街区已实现全部扶贫对象的整体脱贫,近年来的工作重点是做好巩固提升工作。今年,按照全省脱贫攻坚第三次推进会会议精神,我们把扶贫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作为治理基层“小微腐败”的重点,要求扶贫办、审计局、发改委、财政局、民政局等11家单位,结合各自监管领域,对扶贫项目、资金申报、审批、发放、使用等情况开展全面自查,区纪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综合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扶贫措施落实到位,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 (八)强化自身建设,深入开展“讲忠诚、守纪律、做标杆”活动和“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坚持把两项活动作为当前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
13、、作为加强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认真落实省、市纪委各项部署,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结合上街基层各单位纪检干部普遍较少的实际,采取委局机关带系统的做法,先抓区纪委领导班子,重抓委局机关,要求班子成员先学一步、学深一层,以上率下,上下联动。统一制定全区“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教育活动学习台账,将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研讨交流、专题辅导、案例讨论、知识测试等多项活动内容列入台账,印发给全区各单位,要求对照台账,按照时间节点扎实开展活动,确保学深悟透、学用相长。实践中,突出念好“学”、“讲”、“看”、“写”、“谈”、“考”“六字诀”,做到了“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4月11日,省纪委监察
14、厅网站“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活动专栏刊文,报道了我区“一准则一条例一规则”集中学习和知识测试活动。 三、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矛盾 一是执纪监督问责深受熟人社会的影响制约。上街是因铝而设的行政区,地小人少,社会群体结构相对简单;同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占比相对较高,干部与干部之间、干部与群众之间熟识度高,是典型的人情社会、熟人社会,一些领导干部不愿去批评和处理,感觉抹不开情面,怕伤了和气。还有些领导干部认为上街区人口素质相对较高,党风政风整体较好,思想仍停留在上街“地方小,问题少,反腐任务不重”的旧观念上,重经济建设,轻党风廉洁建设,对新形势下党员干部可能发生的违纪违法行为存在麻痹心理,重视不够。
15、 二是从干部作风看,忧患意识缺失误导了对形势任务的研判。一些党员干部习惯于了安于现状,小富即安、小进即满思想比较严重。在履行“两个责任”方面,认识逐级弱化、压力层层递减的问题比较突出,一些基层单位管党治党存在虚化、空转、应付现象,重形式、轻效果,不能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对权力运行的监督约束乏力,对违纪违法现象处理不力,使腐败滋生甚至蔓延有了空间,关键领域、重要环节的违法违纪风险仍在增加。 三是从纪委自身看,纪律审查理念转换的滞后削弱了执纪效果。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在履行监督责任上存在模式单一、力度不大、办法不多的问题,监督问责的主动性不够;监督检查还存在时松时紧的现象,未形成工作常态,早发现早
16、处置机制不完善。纪律审查工作涉及党纪政策、法律法规、经济财会等多方面的知识,从发现问题到取证、谈话、笔录,融合了逻辑思维、语言、文字等多方面的能力,尤其是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出台以来,新的程序、新的规定给纪律审查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在这一方面,作为执纪者的综合素质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四、意见建议 一是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过程中,要坚持从实际出发,保护好干部的积极性。以谈话函询为例,现行规定要求被谈话人所在单位党委(党组)要召开民主生活会,被谈话人要在会上把问题说清楚,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但是实际工作中,谈话函询有时涉及的问题严重失实,有些甚至是因得罪人造成的“莫须有”的诬告,如果严格按照规定程序操作,将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被谈话人的工作积极性。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