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食品安全目标责任落实情况汇报 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 食品安全目标责任落实情况汇报 党组成员副局长李靖国 (2016年3月17日) 考核组各位领导、各位同志,大家好: 首先,我代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及全局干部职工,对各位领导莅临考核检查表示热烈欢迎!下面,受陈洪局长委托,将我局2015年食品安全目标责任落实情况向考核组进行汇报。 一、基本情况 我局前身是成立于2000年的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4年改革组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增加食品综合监管职能,加挂云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2008年改革取消垂直管理,实行分级管理;2013
2、年改革将质监部门、工商部门食品生产、流通监管人员、监管职能划入,组建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面履行食品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监管职能和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全程监管职能,并加挂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2015年县级进行第5次改革,质监、工商、食药监“三合一”组建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7个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改革工作正在推进。省局党组设党组书记、副书记各1名,党组成员5名,省管干部共10名;省局机关内设处室18个,人员编制144人,实有156人;所属7个直属单位(省局稽查局、食品药品检验所、医疗器械检验所、药品认证审评中心、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执业药师注册中心、机关服务中心),编
3、制256人,实有262人。 二、2015年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2015年是云南省新组建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全面履行新职能的第一年,也是诸多矛盾交集凸显的一年。一年来,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国家食药监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省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职责和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责任,坚持高位推动、聚焦主业、开拓创新、凝心聚智,强保障、立规矩、增合力、把方向,不断开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新局面,全省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连续15年没有发生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高位推动。 坚持把高位推动作为保障之要和驱动之轮,主动加强向云
4、南省委、省政府请示汇报,积极争取云南省人大和省政协监督和调研指导工作,强化省委、省政府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有力领导,以省人大、省政协专项评议和重点调研倒逼解决监管事业发展瓶颈问题,不断开创监管工作的崭新格局。 一是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批示和要求。2015年,省委李纪恒书记、陈豪省长、李江常务副省长、高峰副省长等领导多次对食品安全工作作出重要批示,6月省委常委、组织部长刘维佳亲自带队对省局开展专题调研指导工作。10月,高峰副省长到我局调研,今年2月又亲临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会并作了重要讲话。特别是今年2月29日,经过积极协调沟通,争取国家食药监总局的大力支持,省
5、委、省政府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在北京举行工作会谈并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省委李纪恒书记、陈豪省长、李江常务副省长、高峰副省长出席,为开创全省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新局面创造了难得的机遇。结合监管工作,认真落实领导的批示和要求,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 二是认真解决省人大评议全省食品安全工作指出的问题。去年9月,云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20次会议,审议云南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情况报告,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专项评议。对评议中指出的问题,认真对待,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强化监管。 三是积极配合省政协对食品安全工作的调研。我局专函请示省政协就体制改革进行调研视察,2015年3月
6、,省政协主席会议将深化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作为年度重点调研项目,我局积极配合,自觉接受监督。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省政协经过主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改革重点调研报告,分别印送云南省委、省政府及主要领导,提出将食品药品监管体系建设纳入全省“十三五”规划、加强全省监管能力建设、法制建设等7条建议。对政协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提案,我局专门研究,责任到单位、个人,督办落实,不断查缺补漏,改进工作,扎实推进监管工作。 四是高起点,统筹谋划。为切实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好各级的监管责任,我局代起草并由省政府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并将云南省食品药品安
7、全“十三五”规划纳入省政府重点专项规划;代起草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落实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食品安全工作负责的意见已报省政府审批。在曲靖市召开以“四有两责”为主要内容的地方政府负总责推进会,确定23个试点州市、县区。站在新的起点上,统一运筹,认真谋划,全省食品安全监管事业工作得到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不断加强,安全意识、责任意识不断增强,不断朝稳定向好的局面发展。 (二)聚焦主业,不断取得监管工作新成效。 过去的一年,我局一心一意谋监管,聚焦食品安全监管主业,聚力执法监管,不断强化专项整治、风险管理、应急处置等工作,坚守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取得了新的成效。 一是强化依法行
8、政。认真开展行政职权梳理制定工作,并经省政府公布229项行政职权、1730项责任事项、1227项追责情形。组织2期行政执法交叉检查,对164个“四品一械”案件卷宗进行评查,加大培训力度,2015年共举办培训班87个,培训干部职工14620余人次,执法监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二是强化专项整治。开展了乳制品、肉制品、白酒、大桶水、食用植物油等重点食品,旅游景区、车站、城乡结合部、农村等就餐重点区域,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筑施工工地食堂等重点部位的监管和综合治理工作,整治“两超一非”、食品塑化剂等重点问题,对虫草类、玛咖类保健食品进行了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成效显著。 三是强化风险管理。在全省食品
9、药品监管系统建立落实了“321”食品安全风险分析制度,即省级、州市级、县区级按每3个月、2个月、1个月一次的频次进行安全风险分析;2015年,根据全省食品安全监管动态和季节更替,发布预警公告7期;共完成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任务6514批次,其中,不合格106批次,发布公告22期,及时查处了问题产品和企业,风险隐患得到有效防控。 四是强化应急保障和处置工作。圆满完成了国家领导人视察云南、十一世班禅到云南考察、世界中学生汉语桥中文比赛、第3届南博会暨23届昆交会等重大任务、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食品安全保障任务6562起,实现“零”事故。积极开展应急协作,与四川、贵州、西藏、重庆四省(市、区)
10、食品药品监管局共同签署了西南地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协作框架协议。分别组织昆明市等6州市开展了自然灾害、大学集中供餐、综合保障、旅游食品安全保障、边民集中安置区及周边食品药品安全保障等不同类别、不同性质的应急演练。有力指导、成功处置了临沧沧源“3.01”地震、边民入境,玉溪市红塔区部分食堂食用扁豆中毒,红河州弥勒市农民食用自行采摘加工野生菌中毒、大理州宾川县农民食用草乌中毒等10起涉及食品安全的突发事件。 五是强化示范创建活动。以典型引路,以先进推动在全省遴选了23个县市区开展食品安全县市区创建工作,74个食品药品监管所开展能力提升工程建设,43个县开展县级食品检验检测机构整合试点。实施“明厨亮灶
11、”餐饮服务示范单位9168户,占持证单位的6%。全省162302户持证餐饮服务单位中,133733户餐饮服务单位实施了动态量化等级评定和对外公示,评定率为82%。 六是强化稽查办案。全省查处“四品一械”违法案件9826件,移送司法机关31件,责令停产停业325家,捣毁制假售假“黑窝点”26个,涉案总值1902万元,罚没款6368万元,同比增长45%,严厉打击了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市场秩序得到净化。 七是强化经费保障。2015年争取到中央项目资金1921.5万元,省财政资金1721万元。为9个州(市)食品安全检(监)测能力建设项目、2个首批县级检验检测资源整合试点项目、16个州(市)食品检验设
12、备配备、129个县8个开发区快检设备配备,争取经费合计2.138亿元。同时,加强经费管理,确保经费保障和预算执行率,及时将争取到的经费落实到监管单位,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开拓创新,不断推进监管工作新发展。 面对食品安全监管新职能新职责新要求和工作剧增、任务繁重的客观实际,我局以科学精神为引领,以提升履职能力为目标,以严格规范工作秩序为重点,坚持把监管机制创新作为监管事业发展的不竭动力和重要基础,不断推进监管工作取得新发展。 一是着力加强制度创新。机构改革完成后,根据新的职能职责和国家新法规颁布实施,及时制定出台了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云南省食品药品重
13、大案件报告及督办办法、云南省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员管理办法(试行)、云南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云南省重大活动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等监管制度规范50多项。尤其是,面对我省走私冻肉品严峻的形势,主动作为,牵头建立多部门协作联动机制,组织专题调研,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打击走私冷冻肉品维护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和食品流通企业仓储运输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使冻肉制品监管有了新的依据。印发关于改革和加强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的通知,将食品流通许可证和餐饮服务许可证整合为食品经营许可证,解决了多头办证、办证过多、过繁的状况,减少审批环节,提高了行政效率和办事效率。进一步推进了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规
14、范化、标准化。 二是着力推进机制创新。着力推进与州市政府共建共治。围绕服务保障地方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围绕各地食品安全监管基础和实际需求,围绕各自优势、特色特点,各有侧重、因地制宜地先后与大理、保山、楚雄、普洱、迪庆等州市政府签署了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合作共建协议。积极推进部门协作协同。积极与农业厅对接洽谈,签订了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监管合作协议,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的意见,制定下发了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食用农产品入市后监管的指导意见,有力推动食品质量安全信息可查询、过程可控制、责任可追究追溯体系的建立完善。与省公安厅、省高检会签食品药品违法案件
15、移送工作规范,与省教育厅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制度等。扎实推进社会共治。主导成立食品安全协会、米线行业协会,促进行业自律。召开了全省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现场会,认真总结分析部署,不断推进引导落实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围绕“云南省食品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办法”、“云南省食品生产监督检查员制度”、“云南省改革和加强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组织召开了3次新闻发布会,编辑出版云南食品药品杂志6期,编发了云南食品药品安全手机报74期。结合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邀请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省局座谈,到生产企业进行视察。搭建公众参与平台,省、市、县食药监部门均在稽查机构设立了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中心,开通了“12331”投诉举报电话,部分地区还开通了“12331”公共微博微信、QQ投诉举报平台,建立了投诉举报奖励制度,省局划拨50万元作为投诉举报专项奖励基金,鼓励公众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2015年,全省共办理投诉举报15014件,比去年增长39.66%。通过采取务实创新的有效措施,全省齐抓共管、社会共治格局得到进一步拓展。搭建监管平台。应用“云南省食品安全监管网”平台,构筑“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新防线,大力推进“流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