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决打好剥离办社会职能攻坚战 努力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坚决打好剥离办社会职能攻坚战 努力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 在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培训上的讲话 孟建民 (2018年3月29日) 同志们: 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2018年工作目标任务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按照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的要求,统筹谋划,进一步强化工作组织,落实工作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完善政策措施,强化工作实效,加快解决企业办社会等历史遗留问题,基本完成“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和教育医疗机构深化改革,努力完成市政社区管
2、理等职能分离移交,逐步在全国推开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稳妥推进厂办大集体改革工作。2月23日专项小组召开专门会议,中央国家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会议总结了2017年工作经验,研究明确了2018年工作任务,有关会议纪要和专项小组组长、国务院国资委主任肖亚庆的讲话已经印发给大家,希望大家认真学习领会,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这次培训会的主要任务是,总结工作,交流经验,落实专项小组会议精神,动员部署2018年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刚才,沈莹同志通报了2017年工作进展和2018年计划安排,许宏才同志在讲话中介绍了有关工作情况、提出了有关工作要求。下面,我再讲几点意
3、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将其纳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重点任务统筹推进,要求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李克强总理作出重要部署,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多次专题研究,要求狠抓落实,突破难点,务求稳妥有效推进。 党的十九大作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的重要论断,指出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确定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目标,做出了新时代的战略部署
4、,对国企改革、民生改善、社会治理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刚刚闭幕的全国“两会”进一步明确了2018年工作任务。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两会”部署要求,加快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极为重要、十分紧迫。我们一定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勇于担当,奋发有为,以更大力度、更实的措施,坚决完成2018年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各项工作任务。这项工作的意义,可以归纳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全面深化国企改革、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需要全面解决办社会等历史遗留问题。按照市场化运行原则,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清除
5、束缚国有企业发展的体制障碍,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加快构建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有助于使国有企业真正成为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为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创造基础条件。 二是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实现高质量发展,需要全面解决办社会等历史遗留问题。按照专业化经营管理原则,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革除国有企业大而全、小而全的沉疴积弊,加大结构调整力度,推动非经营性资产转化为经营性资产、非主业资产转变为主业资产,优化资源配置,实现瘦身健体,增强主业核心竞争力,有助于促进提升国有资本运营质量和效益,使国有企业走在高质量发展的前列。 三是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需要全面解决办
6、社会等历史遗留问题。按照政府与企业各司其责的要求,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让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职责归位于政府,破除职工群众民生保障由国有企业包揽的旧观念,有助于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专业化、社会化管理,提升服务供给质量,改善生活条件和居住环境,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四是提升社会治理能力、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需要全面解决办社会等历史遗留问题。按照在发展中补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要求,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消除政府公共管理服务的盲区死角,完善公共管理服务网络,有助于提升政府全覆盖的服务保障能力,打造政府主导的社会化、专业化的社会治理格局,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使企业留得住、发展
7、得好,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合作共赢。 二、充分肯定2017年剥离国有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取得的重要进展 2017年各地、各中央企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密切配合,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提高质量效益和核心竞争力为中心,攻坚克难,扎实推进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有力、有序、有方、有效,取得了重要进展。 一是健全了组织体系,工作推动有力。在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12个中央国家有关部门组成了专项小组,负责具体组织落实。各地区、各国有企业成立了相应工作组织机构。5个独立工矿
8、区综合改革试点、5个城市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试点建立了联合工作机制。各部门、各地方、各企业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推动,分管领导靠前指挥,广泛动员,凝心聚力,形成了中央、省、市县、企业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工作局面。 二是完善了政策措施,工作实施有据。在国发201619号文基础上,先后出台了“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市政社区管理等职能分离移交、消防机构分类处理、教育医疗机构深化改革、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试点、厂办大集体改革等配套文件。针对“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独立工矿区剥离办社会职能等方面的具体问题,还印发了中央企业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有关问题解答和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独立工矿区剥离办社会职能
9、的通知等专项文件。各地、各中央企业都制定了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工作方案和“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实施方案,细化工作目标,明确工作责任。涉及的333个城市出台或明确了“三供一业”维修改造标准,基本实现了全覆盖。这些文件及时出台,为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各项工作规范操作提供了政策依据。 三是探索了有效途径,工作落实有方。通过试点先行,在“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独立工矿区剥离办社会职能综合改革、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等方面探索行之有效的方法,再逐步推开。加强考核督导,层层落实责任,将剥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纳入地企战略合作,统筹谋划。各地各企业主动作为,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地方政府指定或成立专业
10、化的平台公司负责承接,探索四种物业管理分离移交模式,合作成立供电公司解决生产生活用电相互交错、供电设施难以分离移交问题,引进有实力的专业化公司跨地区接收,等等。这些经验做法,为加快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四是实现了责任衔接,工作推进有序。地企同责,积极对接,国有企业应交尽交、能交则交、不交必改,地方政府应接尽接、能接则接,协同配合,优化流程,努力做到交得出、接得住、管得好。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协商签订分离移交协议,明确责任,无缝对接,平稳过渡。加强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宣传引导,认真做好职工分流安置工作,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努力取得职工群众的理解和支持,保持了企业和社
11、会的稳定。这为剥离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平稳有序推进提供了基础保障。 五是取得了重要进展,工作成果有效。截至2017年底,“三供一业”完成分离移交或签订移交协议的达到80%,其中达到90%以上的有16个省(区、市)、25家中央企业。独立工矿区综合改革和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试点实现突破,剥离其他办社会职能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有序推进。一些地方、一些企业剥离办社会职能的成效初步显现,既减轻了企业负担,优化了资源配置,实现瘦身健体、提质增效;又提升了政府公共管理服务能力,优化了营商环境,实现了民生改善。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工作进展不平衡,2017年仍有部分地区
12、和中央企业未完成“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年度目标任务,有些地方出台的维修改造标准过高、脱离实际;独立工矿区办社会职能分离移交、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厂办大集体改革三大难题还有待进一步破解。还有少数企业谈办社会负担重时声音大,在剥离时畏缩不前,不敢动真碰硬。这些问题,今年我们必须着力加以解决。 三、主动作为,勇于担当,积极完成“三供一业”分离移交 2017年“三供一业”分离移交重点抓了协议签订,完成分离移交或签订移交协议的达到80%,其中不少是框架协议,下一步维修改造、完成分离移交还要做大量艰苦的工作,特别是北方地区施工期短、时间更为紧迫,按照工作目标在今年底基本完成全国国有企业“三供一业”分离移交,
13、任务依然十分艰巨。我们一定要毫不松懈,持续发力,久久为功。 (一)力争上半年全面完成协议签署。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加大工作力度,已经签订框架协议的要抓紧协商确定维修改造方案,尽快签订正式协议;尚未签订框架协议的,要尽可能在上半年直接签订正式协议,最迟不能晚于9月底。大型独立工矿区等特殊情况,企业最迟也要在2018年底前签订正式协议,2019年起新签订协议的移交项目,原则上有关费用由企业自行负担。 (二)进一步落实“先移交后改造”。为加快工作进展,要认真落实好“先移交后改造”工作方法。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协商签订分离移交协议、确定维修改造方案后,“三供一业”管理职能移交接收单位负责
14、,同时将“三供一业”相关资产(包括固定资产和维修改造资金)划转接收单位,再由接收单位按照协议确定的方案负责组织实施维修改造,并按照协议确定的有关时间要求按时完成维修改造工作。接收单位可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招标、统一实施的方式,对接收的“三供一业”进行维修改造,维修改造资金要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挪用。对于已签订协议、尚未开始维修改造的,原则上要按照“先移交后改造”组织落实分离移交;新签订协议或框架协议转正式协议的,要全面落实“先移交后改造”。 为落实好“先移交后改造”,移交企业和接收单位要通过协商在分离移交协议中明确双方责任。资产划转前,接收单位和移交企业共同进行安全排查,对于存在安全隐患的,双方协
15、商确定处理方式,限期排除安全隐患。从资产划转到维修改造完成前,职工家属区“三供一业”安全责任以接收单位为主、移交企业为辅,双方协商分清职责。移交企业要主动担当、积极配合做好维修改造工作,在提供建设用地和线路通道、做好职工群众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切实发挥作用,取得职工群众的理解支持,协调解决施工受阻、转供等问题,为维修改造创造条件。 国家电网、南方电网以及符合要求可以作为接收主体的其他中央企业,要发挥示范作用,带头落实“先移交后改造”。地方国资、财政等部门要积极督促指导接收单位认真落实“先移交后改造”,协调相关方面帮助解决有关问题,建立绿色通道,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及时办理规划路由批复及各类相关手续,创造便利条件。 (三)规范分离移交工作。要合理确定维修改造范围和标准,严格控制维修改造费用,坚决纠正“三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中不合理规定和做法,有关维修改造补助资金要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提高资金使用率,确保补助资金使用的规范和安全。中央企业“三供一业”维修改造不突破当地基础设施平均水平,维修改造费用原则上不超过中央财政对中央下放企业“三供一业”分项目户均改造费用补助标准和地方国有企业分离移交费用水平。国有企业要主动作为,千方百计多渠道筹措资金。中央企业集团公司应承担的补助资金要及时足额到位,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补助资金拨付到位前,已经签订正式协议的,集团公司要筹措资金先行垫付。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