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煤矿)合同编号: 工程名称: 工程编号: 工程类别: 发包方(简称甲方): 承包方(简称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和煤炭部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资金来源: 四、承包范围、工程内容: 承包范围: 工程内容(详见附表、): 其它: 五、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款: 万元。 合同价款的计价依据 () 年以 文颁发的预算定额(统一基价); () 年以 文颁发的费用标准; () 年以 文批复的人工费单价; () 年以 地区预算价格; ()其
2、它: 第二条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办理工程永久用地的征用和施工组织设计内规定的临时用地的租用、青苗树木的赔偿、工程现场障碍物的拆除(包括架空及隐蔽的),并提供有关隐蔽障碍物资料。 办理建筑许可证及应由甲方办理的其它证件。 年 月 日前完成“四通一平”,即通往施工现场的水源、电源、通讯线路、运输道路、平整场地;满足施工用水、用电量的需要。负责场外运输道路的维修,安排好现场排水沟流向。(“四通一平”工作如甲方无力承担时,可委托乙方承担。) 协调地方工农关系,改善施工环境,保证水、电、路、通讯工程的正常使用。 合同签订后 天内提供完整的建筑安装设计说明书及施工图一式 份;施工技术资料(包括工程水文
3、地质资料、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等) 份; 天内提交水准点和坐标控制点,并进行现场校验。 组织乙方、设计单位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图交底会审,做好交底会审纪要,在会审后 天内分送有关单位。 向经办银行提交拨款依据,按时办理拨款和结算。 按时参加工程的月末验收、中间验收(如双方约定也可由甲方负责组织月末和中间验收)、隐蔽工程验收,负责组织工程的竣工验收,按照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及时拨付工程价款、办理签证和竣工结算。 指派 同志为甲方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质量、合同履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签证和受理各项报表及协商其它有关事宜,及时解决应由甲方解决的问题。 实行监理的工程,甲方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行甲方的
4、职责。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前任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 二、乙方责任 负责施工区域内的临时道路、临时设施、凿井设施、水电管路的敷设、管理、使用和维修工作。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严格按照施工图说明进行文明施工,符合“环保”要求,确保工程质量,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 及时向甲方提出隐蔽工程验收通知、竣工验收报告,以及向甲方提出月末验收和中间验收计划;提供月份施工作业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用水、用电计划),月份施工统计报表,工程事故报告等。 工程竣工后,及时清理现场,做到工完场清。在规定的
5、时间内提出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和提出工程竣工决算。 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在双方约定的移交日期应负责保管。利用永久建筑和设备建井时,负责建筑物和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保证矿井移交时的建筑安装工程质量。凡利用永久建筑和设备所发生的维护和修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指派 同志为乙方代表,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及与甲方的联系工作。 第三条工程期限 一、总工期为 天(日历天),自 年 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验收。 二、甲方未能按约定完成“四通一平”、图纸供应不齐全不及时,供应的材料、设备和工程拨付不及时,以及不可抗力、外部关系等非乙方原因引起的延期开工、中途停工和窝工,经甲方签证
6、后,工期顺延。 三、因乙方施工管理不善或者由乙方责任造成的工程质量返工、事故处理等导致延误工期时,工期不予顺延。 四、提前或延误交工,每天按工程造价的万分之 支付提前竣工费或承担违约金。 第四条工程质量与验收 一、乙方必须按照施工图纸、说明书和国家颁发的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代表和工程监理人员的监督。 二、甲方提出井巷、土建、安装等单位工程要求达到的质量等级(见附表)。工程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或行业的工程质量标准检验。 三、甲方要求的“创优”工程,工程竣工后,经质量验收达到优质工程,甲方应按工程造价的 支付优质工程增加费(最高不超过该工程原预算造价的)。 四、乙方在施工中必须遵守
7、下列规定 主要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包括由甲方供应的)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抽验复验,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经原设计单位和甲方同意。 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和工程质量监督站。重大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应经上级主管部门、设计单位、质量监督站、甲方等单位共同研究,并经甲方和设计单位签证后实施。由此而发生的费用支出,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五、工程验收 月末验收和中间验收。由甲乙方组织有关单位进行月度验收和中间验收,验收合格后各方在验收证书上签字。 隐蔽工程验收。乙方必须保证隐蔽工程的质量。乙方应在工程隐蔽前 天书面通知甲方或监理单位参加检验,双方确认工程合格后在工程验
8、收证书上签字,如甲方不能如期派人参加检验,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做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甲方应予承认。工程隐蔽后若甲方提出复验,乙方应予同意,复验合格,工期相应顺延,其费用应由甲方负担;复验不合格,费用应由乙方负担,工期不予顺延。如乙方未通知甲方而对隐蔽工程自行验收,甲方提出复验,不论合格与否,费用由乙方负担,工期不予顺延。 竣工验收。乙方在单位工程预计竣工前 天向甲方提出竣工报告及相关图纸、资料,由甲方组织有关单位在 天内验收完毕。验收合格,在验收证书上签字,进行单位工程质量评级并认证。如验收不合格,应分清责任,限期整改,直至达到合格标准,所发生费用及工期由责任方负责。 竣工验收后,乙方应根据有
9、关规定备齐全部竣工资料一式 份,移交甲方。 六、工程保险。乙方按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的保修办法,负责保修。保修期为:土建工程 年;安装工程 年(暖气工程按一个取暖期);井巷工程不实行保修。 第五条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和价差处理 一、由甲方供应以下材料、设备的实物数量(详见附表)。 二、除甲方供应以外的其他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 三、任何一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按合同规定按时、按质、按量供应,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检验证书才能用于工程,任何一方认为对方提供的材料需要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其复验费由要求复验方承担;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不得应用于工程建设中,且应按
10、指定时间远离施工现场,其复验费用由材料、设备供应方承担。 四、因材料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损失(包括仓库保管费)由材料供应方负责。 五、根据工程需要,经甲方代表签证,乙方可使用代用材料。因甲方原因使用时,由甲方承担发生的经济支出,因乙方原因使用时,由乙方承担费用。 六、因材料设备供应不及时造成停工待料时,其停、窝工损失由供货责任方承担。 七、本工程材料价差按 文煤炭建设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价差调整办法中有关规定计算。 第六条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应根据国家制定的基本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规定执行。 一、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甲方按合同总价款(或当年计划建安工作量)的 支付乙方备料款计
11、人民币 万元。支付临时设施费 万元;凿井措施费 万元。 二、甲方收到乙方的工程进度月报后必须在 日内按核实的工程进度支付进度款,工程进度款支付达到合同总价款的 时,按规定比例逐步扣回备料款。 三、工程价款支付达到调整后合同总价的时,不再按进度付款,办完交工验收后,等保修期满工程质量仍然合格,欠付的工程款连同利息一次支付给乙方。井巷工程办完交工验收即一次结清。 四、工程价款的结算依据,除工程计价依据外,还应有: 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 设计变更文件; 隐蔽工程、工程变更、岩石硬度变化、材料代用等签证; 井巷涌水量实测资料及地质条件变化的实测资料; 价差调整资料; 其它有关工程造价增(减)的合同文书
12、往来函件或签证。 五、凡双方议定在本工程中采用的国家有关主管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授权部门规定的定额(或基价)、费用标准、人工、材料、设备价格等调整时,应相应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 六、因甲方延期支付工程进度款或尾款,应向乙方支付延期付款金额每日万分之 的滞纳金。 七、确因甲方延期支付工程款、代购材料价差款而影响工程进度,造成乙方停工窝工及其它损失的应由甲方承担。 八、本合同价款的结算方式为: 。 九、乙方在全部工程竣工后 日内,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甲方和经办银行审查,乙方应负责对审查中的疑问进行解释。甲方在收到文件 日内审查完毕,如到期未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可请求经办银行审定后拨款。 第七条施工与设计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