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裁定书(中止或终结执行裁判文书用)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中止或终结执行裁判文书用) ()执字第号 (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和案由)一案,人民法院(或本院) 于年月日作出()字第号民事判决(或裁定、 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权利人于年月日向本院 申请执行(或由本院审判庭移送执行)。 本案在执行过程中,(写明应当中止执行或者终结执行的事实根据和理由) 。依照(写明裁定所依据的法律条款项)的规定,裁定如下: 人民法院(或本院)的()字第号民事判决(或 裁定、调解协议。如有特定项目的,写明其第项)中止执行(或终结执行)。 本裁定书送达后立即生效。 执行员 年月日 (院印) 本件与原本核对无异 书记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