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订立合同双方: _县_乡_村_组,以下简称甲方_县_乡_村_村民,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发展林业生产,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资源,加快国土绿化,发挥森林蓄水保土、调节气候、改善环境和提供林产品的作用,根据森林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内容、面积和地点 甲方将坐落在_的林地(山地)_ 亩,发包给乙方植树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北至_,东至_,西至_。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_年_个月,从_年_月_日至_年_月_日止。第三条 林木收益分配 x承包林地内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标准,按林业主管部门的规定确定),实行_:_分成,分成甲方得_成,乙方
2、得_成;幼林实行_:_,甲方得_成,乙方得_成。 x承包期内乙方新植树木,成材林木实行_:_分成,甲方得_成,乙方得_成。 x对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脚材,按_:_分成,甲方得_成,乙方得_成。由乙方承担修枝劳务。承包期内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脚材归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严格按照林业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第四条 种植密度、采伐与纳税 x承包期间,乙方必须保证承包林地范围内每亩植树不少于_株,树苗由乙方自备(或由甲方提供)。 x在承包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树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时,应由双方向有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发给采伐许可证后,按批准采伐的方式(如择伐、皆伐或渐伐)进行采伐,对采伐后的空地,实行
3、谁采伐谁补种的原则,由采伐方在采伐当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积和株数,必须大于采伐的面积和株数,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将应由自己补种的树木委托给乙方补种的,应向乙方支付劳务费,费用由双方议定。 x采伐税实行谁采伐谁负担,应纳税方应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部门纳税。第五条 双方的义务 x承包期间,乙方负责山林树木的管理防护。乙方应做到“三有”,即有专人护林,有房屋岗棚,有护林器械。 x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采砂、采土和进行毁林行为。 x乙方必须切实做好护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一旦发生火灾,乙方除积极采取灭火措施外,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4、x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资金、物资或贷款,甲方必须及时、合理分配给乙方。 x承包期内的林木治虫费用,由甲方承担_% ,乙方承担_%。第六条 奖惩 x承包期内,如果林木被盗伐,乙方未发现或未抓住盗伐人的,被盗伐一株,乙方应向甲方赔偿人民币_元。如乙方发现或抓住盗伐人的,应交给甲方处理,按所盗伐树木对盗伐人作价罚款_倍。罚款全部(或部分)奖给乙方,被盗伐的树木归甲方所有。甲乙双方未经批准擅自砍伐树木的,砍伐一株,罚款_元给对方。 x甲方如克扣上级发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资金、物资和贷款,除应如数补齐外,还应向乙方偿付相当于其价值的_%的违约金。 x如因乙方的责任造成火灾,对于烧毁树木,应视乙方责
5、任的大小,决定其应付赔偿的数额。第七条 不可抗力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内林木的损失,经调查证实后,对损失林木部分双方均不负责。 第八条 其他 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满失效。承包期满后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订立合同。在承包期内,承包户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变更而变更。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执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份,送乡政府、村委会(如经公证或鉴证,还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代表人:(盖章)_乙方:(盖章或签名)_签订时间: 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