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下】农业电气化(082303)】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082304)农业水利工程(082305)3培养目标3.1总体目标农业工程类专业旨在培养具有良好的科学、文化素养和高度社会责任感,较系统地掌握农业工程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工程技能和技术知识,富有创新意识、实践能力,能够在农业工程及其相关领域从事教育、科研、生产、管理等工作的高级工程技术专业人才。3.2基本要求农业工程类专业本科毕业生应达到如下技能、知识、能力和素质的要求:(1)具有人文社会科学素养、社会责任感和工程职业道德。(2)具有从事工程工作所需的自然科学、信息技术、外语以及经济和管理等方面的知
2、识。(3)掌握工程基础知识和本专业的基本理论知识,具有系统的工程实践学习经历,了解本专业的发展历史、发展前沿和发展趋势。(4)具备实施工程实践的能力,并能够对其结果进行分析和初步处理。(5)掌握基本的创新方法,具有追求创新的科学态度和意识;具有综合运用理论和技术手段设计系统和过程的能力;在工程设计过程中能够综合、系统地考虑经济、环境、法律、社会、安全、健康、伦理等因素。(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规范使用及运用现代信息技术获取相关信息的基本方法,具有初步的科学研究与实际工作能力。(7)了解与本专业相关的职业和行业的规划、设计、生产、研究开发、环境保护和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3、具备正确认识工程对客观世界和社会影响的能力。(8)具有一定的调查研究与决策、组织与管理、语言与文字表达、人际沟通与交往以及在团队中发挥作用的能力。(9)对终身学习有正确认识,具有不断学习和适应发展的能力。(10)具有国际视野与创新思维,以及跨文化的交流、竞争与合作能力。各高校应根据上述培养目标、基本要求和自身办学定位,结合各自专业基础、地域特点和学科特色,制定细化的人才培养目标;可根据科技、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定期对培养目标进行修订;评价与修订过程应有行业或企业专家参与。4学制与学位授予4.1学制农业工程类本科教育学制4年,实施学分制管理,可实行弹性学习年限,但学习年限应不少于3年、不超过6年。4.2学分农业工程类本科教育总学分不宜低于160学分,各高校可根据自身办学条件与人才培养特点等做出适当调整。4.3学位授予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符合本专业类培养方案要求和学位授予条件者,授予工学学士学位。5课程体系课程体系由各高校根据自身定位、培养目标、基本要求和办学特色自主设置。课程体系设计应有行业-4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