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前言论前言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由价格机制失灵进而引发的市场失灵是一种常态现象。市场经济运行的实践已经反复告诉我们,影响价格机制的因素虽然很多,但价格总水平的变化却是其中的关键因素之一。正因如此,以矫正价格机制失灵为目的的价格宏观调控一价格总水平的调控,就显得尤为重要和必要。虽然,自我国选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一直高度重视价格宏观调控的作用。然而,现实的情况是:近年来,针对物价的持续上涨,价格总水平的不断攀升,我国政府颁布了多项政策,采取了多种措施,但物价上涨的势头却没有得到有效遏止。特别是对价格总水平产生重要影响的房地产价格、医药价格等,虽经多方努力,其涨势仍未真正“刹车”。可以说,价格宏
2、观调控的效果远远没有达到人们的预期。而规定我国价格宏观调控法律制度的。1冷价格宏观调控法律制度研究价格法,从颁布施行至今已二十余年,原有的规定显然已经不能适应我国现实经济发展的需要。现实存在的困境以及法律制度的不尽完美,给经济法学的研究提出了挑战。由是,通过构建完善的法律制度解决价格宏观调控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已经成为经济法学研究者们的一项重要任务。正是基于现实的需要,本书拟以“价格宏观调控法律制度”为题,试图通过对价格宏观调控法律制度较为系统的研究,为价格宏观调控的法治化提供理论支持,并试图为我国价格宏观调控法律制度的完善探索路径并提供具体建议。本书共分为七个部分:第一章为导论,主要介绍了选题背景及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以及可能的创新与不足之处等。第二章为价格宏观调控与价格宏观调控法律制度的界定。本章首先分析了宏观调控语境下“价格”的内涵,提出对此语境下的“价格”要作广义理解,包括影响价格总水平的所有商品和服务的价格;并对价格宏观调控作出界定,指出价格宏观调控不仅是针对价格总水平的调控,还包括为实现价格总水平的稳定而对具体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