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破解中心城区“停车难”问题的调研报告破解中心城区“停车难”问题的调研报告 “停车难”问题已经成为*市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反映最为强烈、诉求呼声最大的民生问题和社会问题之一,连续两年列入我市重点民生实事。我市正处于城镇化加速提升阶段,中心城市人口集聚和汽车保有量激增或将使得“停车难”问题演化为更加复杂的社会问题。为加快破解我市中心城区“停车难”问题,市政协提案委与市发改委于*月*日至*月*日,在全面摸清我市“停车难”现状的基础上,组织市执法局、市交警支队、高新区管委会、城投公司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赴上海、重庆、西安等城市展开实地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中心城区“停车难”现状 去年,我市通
2、过实施中心城区十件民生实事,新增停车位*万个,一定程度缓解了我市中心城区“停车难”问题,但通过本次调研摸底发现,目前中心城区“停车难”仍存在停车位供需矛盾突出、停车场供给结构不合理、停车管理水平较低等问题。 (一)停车位供需矛盾突出。一是供需失衡。截至*年底,我市中心城区小汽车保有量约*万辆,日均流动小汽车达*万辆;登记在册的停车位共*万个,其中公共停车位*万个。按照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要求,规划人口规模大于*万人的城市,停车位数量应为小汽车数量的*至*倍、按*倍的标准计算,中心城区停车泊位缺口约*万个。但按照流动车辆与公共停车位数量*:*计算,公共停车位缺口约*万个,供需失衡但缺口不大。二是
3、供需错位。分时段来看,白天中心城区各大商圈、各公共服务单位周边“停车难”问题凸显,在上班上学、下班放学等车流量较大时段,局部路段更会出现交通堵塞;而居民住宅区周边停车位在白天供应相对宽松,配建停车场利用率普遍较低。晚上,居民住宅区特别是老旧小区周边,“停车难”问题突出,给周边道路交通安全带来极大隐患;而商业街区、公共服务单位周边晚上停车位供应却极为宽松,部分未开放的配建停车场和公共停车场甚至“空空如也”。不同时段停车位的供需错位,使得目前大多城市在治理“停车难”问题上也只能做到保证大范围的供需平衡,难以做到精准调控。 (二)停车场供给结构不合理。我市中心城区配建停车场、路外公共停车场、路侧临时
4、停车场车位供给数量比为*%:*%:*%(发达地区该比例为*%:*%:*%)。路外公共停车场和路侧停车场通常仅作为配建停车场的辅助或补充,过少的配建停车场导致乱停车、乱划线、乱收费问题频现,过多的路外公共停车场和路侧临时停车场的设置,不仅带来较大的安全隐患,还严重影响了城市形象。 (三)停车管理水平较低。一是社会停车场的停车设施和管理无统一要求,部分停车场设施修建不合理,设计标准较低,停车设施简单落后,导致停车场利用率较低。二是路侧临时停车泊位和大量路外公共停车场缺乏以信息化和智能化为支持的停车诱导系统和便捷缴费系统,导致车辆周转率不高。三是价格管理精细化程度不够,弹性不强,加之“停车理应付费”
5、的观念尚未广泛形成,导致群众怨声载道、纠纷频发。 二、中心城区“停车难”成因分析 我市中心城区“停车难”问题的形成与机动车保有量迅速增加直接相关,但也有机制、规划、建设、管理等深层次原因。 (一)机制缺失。一是缺乏专门机构统筹管理。我市停车管理基本处于分散无序状态,住建、发改、执法、交警、交通等多个职能部门事权交叉、各自为政,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西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为全市停车场主管部门,全面负责占道车位审批设置、社会停车场和专用停车场备案管理等工作,实现了交警对城市道路空间的统筹管理)。二是政策支持不够。一方面,我市缺乏系统的、具有刚性约束力且能落地实施的静态交通专项规划或指导性文
6、件,导致停车事业发展缓慢且缺乏统筹。另一方面,我市缺少对社会资本进入停车产业方面的鼓励支持政策,特别是在停车设施投融资支持、财政资金奖励、配建物业奖励支持等政策方面还是空白,导致停车事业市场化水平较低、管理水平停滞不前(西安市大力推广PPP等模式,明确单独立项的公共停车场和超配建泊位面积全额免缴城市配套费、公共停车场建设采取分区域每泊位补助一定费用等激励政策,吸引社会资本进入停车场建设运营领域,有效提升了停车位供给总量和管理水平)。三是综合利用率低。一方面,我市中心城区*万个停车位中,只有*万个向社会开放,仅占总量的*%,且部分停车场所没有落实规划,违规改变停车场性质,挪作他用,导致停车位供应
7、紧缺(如新建北路段喜洋洋、国贸等多家大型商场的地下停车场全部被商业化,致使配建停车泊位大量流失)。此外,因缺乏有效调控,部分小区地下停车位因售价过高无人购买,开发商又只售不租,导致大量停车位长期闲置(如建设路天辰名苑小区,配建停车场车位只卖出三分之一,停车场有位无车停,小区外的建设路车满为患)。 (二)规划缺位。目前,我市尚未建立以停车设施建设为主体的规划体系,未能形成城市功能布局和空间开发相协调与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相匹配的可持续发展模式,缺乏差异化停车设施配建标准,整体规划的缺失使得我市“停车难”问题的解决一直滞后于群众需求的增长(西安市政府大力实施公共停车场建设三年行动,每年规划配建不少于*
8、万个车位,其中新建公共停车位不少于*万个,*年至*年新增车位*万个,有效缓解了“停车难”问题)。老城区停车位规划缺位,导致历史“欠账”较多,现在已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部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如古城步行街、世纪广场、长城路等繁华商业街区因没有规划建设大型公共停车场,叠加万达、榆星等商圈快速发展,使得上述区域客流量快速下滑)。新建城区也因缺乏规划引领,导致公共停车场不能满足城市迅速发展的需要(如高新区餐饮业聚集的东环路,因未配建大型停车场,导致该区域违规停车现象严重)。而上海市充分发挥在规划建设阶段的刚性控制和战略引领作用,通过严格实施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制度,充分评估建设项目投入后新生成的交通需求对
9、周围交通的影响程度,使得项目交付后出现的问题就相对较少。 (三)投入不足。与动辄上亿的动态交通投资相比,我市市区两级政府层面在解决“停车难”问题上投入显著不足,今年市本级计划中安排建设停车场项目*个,市级预算资金安排*万元,仅占本年度市本级政府投资的*%;与此同时,由于停车项目投资回报周期长,我市社会资本投入动力不足,停车PPP项目基本为零,导致我市停车场建设水平整体滞后于群众需要。 (四)管理粗放。一是价格杠杆调控力度有限。新的停车收费政策显著加快了老城区车辆流动,以新建路为例,每车位车辆周转能达到*次/日,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老城区商业街和部分路段的“停车难”问题。但在不同地段、不同时长、不同
10、时段等停车情境下,我市收费政策的精细化程度还不够,弹性不足且存在价格偏离价值现象,加之部分驾驶人员未能得到有效的政策引导,导致价格杠杆的调节作用有限。二是停车管理与现代信息技术缺乏有机融合。一方面,我市缺少城市级智慧停车管理平台,在停车场规划、建设研判、公共安全管控等方面难以收集有效信息作为宏观调控依据。另一方面,区域车位缺乏有效的停车诱导系统,造成停车信息无法匹配,加之停车场配套设施简单落后,停车场的指示性标志不明显、不统一、不规范,导致中心城区停车位难寻和车位流转效率较低问题并存(重庆市政府授权数据重庆大数据应用发展有限公司开发并运营城市级智慧停车云平台系统,对全市停车收费情况、停车泊位周
11、转率、停车泊位需求热度等数据进行实时分析,为停车管理提供了精准、便捷、高效的参考依据;与此同时,还为市民量身定制了手机停车APP,通过完善设置停车诱导和预约系统、实现无感支付等有效举措,大幅提高了车位流转效率)。 (五)引导不力。我市机动车停放收费管理办法颁布实施后,因缺乏广泛的政策宣传解读和有效引导,使得绝大多数车辆使用者对停车收费的政策依据和必要性缺乏深刻认识,仍未形成“停车先有位、停车应入位、停车必付费”的基本停车理念,部分停车场经营者也因对新的收费政策不清楚、执行晚、公开不到位,导致投诉增多,激化了车辆使用者和车位管理者甚至和政府之间的矛盾。此外,我市小型汽车出行方式占全部交通方式的*
12、%,比汽车保有量远超我市的上海还高出*个百分点,绿色出行的生活理念尚未形成。 三、破解中心城区“停车难”问题的有关建议 借鉴先进地区停车管理的成功经验,破解中心城区“停车难”问题应坚持“扩大供应为主,抑制需求为辅”、“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总原则,要加快建立健全停车管理体制机制,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提高多元主体的市场化发展水平,提供差异化服务和专业化管理,强化政策支撑,推动停车事业向智慧化、便利化、市场化、产业化发展。具体建议如下。 (一)理顺体制机制,全面规范停车行业管理。一是成立指挥机构。建议市政府成立由常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发改、资源规划、住建、人防、执法、交警等部门
13、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协调指挥机构,下设联席会议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执法局,统筹负责中心城区停车场规划、建设、管理等工作。市执法局成立*市机动车停放服务中心,作为停车场行业管理部门,对所有对外开放的停车场进行备案管理并对停车场管理按年度进行考核评价。二是明确职责分工。市执法局负责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具体负责道牙以上临时停车泊位的划定和管理工作以及负责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的建设管理工作。市发改委负责政府投资停车设施项目的备案核准和审批管理以及停车服务收费管理等工作。资源规划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停车设施的规划建设管理和停车设施配建指标以及停车设施的规划用地申报等工作。市交警支队做好路内临时停车泊位的
14、管理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市城投公司负责中心城区停车场点和政府投资停车场的运营以及市智慧停车平台的建设、维护等工作。三是试点推行社区网格化管理模式。建议在全市选取两个街道办作为网格化停车管理模式试点,市级各有关部门按照“充分授权、强化指导、协同推进”的原则,将路内及道牙上停车位的初审权限下放或委托,街道办对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承担属地管理主体责任,负责统筹实施辖区内停车设施的规划、建设、使用、管理等具体工作,探索停车精细化管理新模式。 (二)坚持规划引领,科学优化停车设施布局。一是加快编制停车场专项规划。建议由市执法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配合,加快编制
15、*市中心城区公共停车场(库)五年建设规划(*-*),在充分衔接我市土地利用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交通规划等基础上,优化停车设施布局,从根源上破解“停车难”问题。二是大力实施停车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建议由市执法局牵头,制定并联合有关部门实施中心城区停车综合治理三年行动,以老城区、核心区、居住区以及学校、医院、公园、景区等区域为重点,统筹推进停车设施建设、停车秩序管理、智慧停车应用、停车资源共享等方面工作,着力解决中心城区“停车难”历史遗留问题,并按季度向停车管理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三是加强源头管控。市住建局要严格按照住建部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和*省住建厅停车场(库)设置及交通设计技术规范等规范
16、性文件规定,坚持适度超前理念,对停车设施配建标准进行严格审查,确保停车场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使用;对未按规定配建和少建停车设施的,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处。市交警支队要加强对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报告的评审工作;市机动车停放服务中心要及时向社会公布已备案开放停车场信息,严防规划停车场擅自停用或改作他用,并联合有关部门加大对挪用、改用配建停车场及乱停乱放行为的监管和查处力度。 (三)增加有效供给,积极促进停车产业化发展。现阶段,停车场的设置与建设仍应以政府为主,但政府主要职责应逐步向监督管理与宏观协调等环节转变,逐步引入社会资本实现资源高效配置,推动停车事业向市场化、产业化发展。一是要加大政府对公共停车设施建设的投入。建议由市执法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市人防办等部门按照职能分工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