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3年第03期 47法系万家湖南省2022年农业行政执法十大典型案例(下)(续第2期第47页)六、洞口县农业农村局查处某农资销售点未取得农药经营许可证经营农药案2022年4月7日,洞口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依法对洞口县某农资销售点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货柜上摆放有限制使用农药,当事人不能提供可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农药经营许可证。经立案调查,当事人于2022年3月15日进货“氧乐果”“溴敌隆”“磷化铝”3种限制使用农药进行销售,违法所得222元。洞口县农业农村局依照 农药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经营的农药、没收违法所得222元、罚款6000元的行政处罚。七、益阳市赫山区农
2、业农村局查处某农资服务站销售的肥料产品含量与登记批准的内容不符案2022年4月27日,益阳市赫山区农业农村局接到群众投诉,称其从某农资服务站购买的肥料有质量问题。经抽样检测,送检样品总氮(N)、总养分(N+P2O5+K2O)含量不符合 复合肥料(GB/T 150632020)标准要求,判定为不合格。经立案调查,当事人销售该批次肥料7吨,销售所得19040元。赫山区农业农村局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8000元的行政处罚。八、新晃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查处新晃某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农产品质
3、量安全标准的农产品案2021年9月13日,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新晃某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辣椒进行监督抽检。经检测,送检辣椒中啶虫脒、甲氨基阿维菌素苯甲酸盐农药超出限量标准,不符合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经立案调查,当事人生产辣椒500千克,至检测报告送达时,已全部销售,销售所得1150元。新晃侗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 第五十条第一款,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150元、罚款4000元的行政处罚。九、平江县农业农村局查处李某在水生生物保护区垂钓案2022年5月23日,平江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发现某短视频平台用户发布了内容为在汨罗江平江段斑鳜、
4、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范围内垂钓的视频,通过平江县网信办、公安局、中国电信平江分公司协助,查明视频发布者为李某。经立案调查,当事人为吸引“粉丝”关注,于5月22日到汨罗江平江段斑鳜、黄颡鱼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范围内的某电站垂钓,渔获一条小鳜鱼后放生。平江县农业农村局依照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的决定 第四条第二款,对当事人作出没收钓具的行政处罚。十、浏阳市农业农村局查处袁某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案2022年5月5日,浏阳市农业农村局接官渡镇农业农村办公室报告,巡查发现辖区袁某新建房屋涉嫌切坡和擅自扩大建房面积。经立案调查,当事人取得了 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农村宅基地批准书,批准建房面积80平方米,但其擅自扩大建房的占地面积。至案发时,已建成住房实际占地面积113.3平方米,超出审批面积33.3平方米。浏阳市农业农村局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七十八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退还非法占用的宅基地,限期20天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宅基地上新建的住房。当事人已在规定时间内拆除了超面积部分的建筑。(续完)湖南省农业农村厅法规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