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烟花爆竹经营平安责任书 平桥镇烟花爆竹零售点平安经营责任 承诺书 为了标准烟花爆竹零售点的经营行为,明确零售点平安责任,保证平安经营,自愿签订平安经营责任承诺书,作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XX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XX市烟花爆竹专营管理方法和有关烟花爆竹的各项政策法规,做到诚信守法经营。 二、严格按照XX市烟花爆竹专营管理方法“六统一的经营要求,不哄抬物价,不售假制假,不跨地区销售、不非法贩运和销售非法烟花爆竹。 三、严格按照平安经营手册进行标准经营,严禁向14岁以下未成年人销售烟花爆竹,假设有违背后果自负。 四、严格遵守供销社关于零售点设置的各项要求,做到专人、专柜(专店)、一证一点销售。
2、不离点经营,不沿街摆卖,自觉接受安监、公安、工商、质监、消防等有关部门的平安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五、营业场所禁止吸烟,产品必须存放顾客伸手触摸不到的柜内,并标准张贴明显的严禁烟火的标志,向消费者宣传平安燃放常识。 六、负责所在区域内的市场监督和打假举报工作,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积极配合安监、公安、供销、工商及专营公司的平安检查和打假查处工作。 七、严格遵守和落实危爆品消防平安的各项措施,消防设置齐备,从业人员熟悉并掌握烟花爆竹平安的各种根本知识和消防根本技能,持证上岗。 八、不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涂改、出借、转让。 九、经营期内发生一切平安事故,由平安责任承诺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十、平安经营责任承诺书一式三份,平安责任承诺人、镇安监办、镇派出所各执一份。 经营单位: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第2页 共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