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阳朝小学教科研工作奖励考核条例 一、指导思想 教师从事教研科研活动是学校开展的重要因素之一,一所学校不重视教科研,是不会有明确开展方向的,也永远成不了一流的学校;一名教师不重视教科研,是不会有光明前途的,也永远成不了名教师。为了进一步凝聚我校教科研骨干力量,调动全校教学人员参与教科研的积极性,加快科研兴教、教科研兴校的步伐、不断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提升我校的知名度,特制订我校教科研工作奖励考核条例。 二、奖励对象 本条例考核对象为我校在编在岗的参与了教科研课题研究的一线教师,不包括教学辅助人员及后勤职工。 三、考核方法 以校长室、教科室有据可查的量化考核为主,酌情参照其它非量化因素。 四、
2、考核细那么 (一)教研方面 1、论文发表 (1)教师有关于教育教学论文、优秀案例等在国内正式刊物上发表,在有效的时间内,每篇享受如下奖励。同一内容按最高级别奖励,不重复计算。 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校级备注 400元300元200元150元50元提供作品原件交教科室存档 注。(a)报刊级别的界定以正式出版单位的主办或主管单位为准。 (b)所发表的文章必须署名为XX市XX县区阳朝小学xxx。 (c)教师在各级各类刊物上发表的内容要关于教育教学为主,个人创作的小说、诗歌、散文以及其他论文等可以表达教师个人文学修养和业务能力,但不纳入本奖励方案。 2、论文获奖 教师关于教育教学论文在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校级征文、会议论文获奖,按如下规定奖励。获奖教师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校级 备注:精彩片断教学按照上述奖励的 第2页 共2页